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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甘肃省建立健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机制

2016-07-21 10:24:19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我省建立健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机制

  中国甘肃网7月2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赵汇) 7月20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发文,明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有关事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中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机制,在预防、治疗,监测、检测、助产、随访、关怀等方面明确职责,促进工作落实。对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追责。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明确,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级疾控机构开展对本级或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送检的孕产妇、儿童的相关标本艾滋病筛查、艾滋病确诊、CD4+T淋巴细胞计数和病毒载量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反馈工作。负责指定1-2家产儿科实力突出、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本级医疗助产机构,在本级或下级的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因能力较弱,无法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母婴阻断工作时,承担相应的安全助产、相关检测、免疫接种及用药指导等有关工作。其中,提供艾滋病筛查和咨询服务的机构,内部需设立同级或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艾滋病检测点或筛查实验室;如果该机构没有相关资质,由该机构负责采血送所在县(区)疾控中心筛查实验室进行检测。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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