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国(境)外设置中医中心
为规范甘肃省国(境)外中医中心设置管理,7月12日,省卫计委印发并施行的《甘肃省国(境)外中医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鼓励全省中医药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医药卫生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助推甘肃中医药走出国门。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设立专项经费,鼓励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国(境)外设置中医中心,积极推动本地区中医药向国(境)外发展。
本办法所称中医中心是指经省卫计委委派,有关医疗机构、企业在国(境)外设置的提供中医临床诊疗服务,中医药特色明显并且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 (记者 王耀实习生 杨文 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