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上半年平均优良天气占84%年内拟建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全省86县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
中国甘肃网7月1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徐静雯) 7月15日上午,记者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优良达标天数比率在67%~91%之间,全省平均优良天气率为84%,8个市州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个市州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按照计划,全省年内拟建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力争年内实现全省86县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
截至6月底
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3673辆
今年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优良达标天数比率在67%~91%之间,全省平均优良天气率为84%,暂达到省政府确定82%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定西、临夏、甘南、天水、庆阳、陇南、平凉、白银8个市州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武威、张掖、嘉峪关、金昌、酒泉、兰州6市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94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123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23.6%,14个市州同比均下降,其中临夏降幅最大,兰州降幅最小,天水、甘南、庆阳、定西、陇南5个市州暂达到或低于省政府下达年度考核目标值。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暂达到国家下达降至40微克/立方米的年度目标要求,与2015年同期(57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33.3%,14个市州同比均为下降,降幅最大为临夏,最小为兰州,14个市州均暂达到省政府下达年度考核目标值。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值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7%,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均值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除兰州为52微克/立方米,超出标准0.3倍外,其余均达标;一氧化碳平均浓度值为1.8毫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值为130微克/立方米,14个市州所在城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记者还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国家下达我省6.5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截至6月底,我省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3673辆,占年度任务的52%,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年内实现
全省86县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
下一步,我省将以大气污染减排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项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挂钩,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2015年排放量基础上分别下降1.8%的基础上,确保完成2016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重点时段管控力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各项管控措施不放松,防止空气质量出现反弹。全省年内拟建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省环保厅要求市州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论证工作;今年第三季度新增29个空气自动监测质控站点,实施加密监测,进一步拓展空气质量监测范围,推进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力争年内实现全省86县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
同时,坚持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治理、煤炭质量管控、施工扬尘防控、工业企业达标治理、城区餐饮业油烟整治、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等六张重点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调度通报制度,争取在冬季供暖期前完成“冬病夏治”各项目标任务。省上在去年后9月~12月实施特别控制措施奖惩办法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奖惩措施,对下半年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市州,按下降幅度大小,分层次、分区域进行奖励,对完成不好或未完成的,少安排或不予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省环保厅还将组成工作督查组,对2016年目标任务进展缓慢的相关市州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另外,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进行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必要时实行区域限批,并对有关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