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曹应森
捡到钱,怎么办?是据为己有,还是交给失主?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歌曲流传久远了,现在是否还在传唱?是否还会有人这样做?
有的,肯定会有的。年逾古稀的张彩花老人,就是续写拾金不昧故事的人。
10年前,在安定区宁远镇农村生活的张彩花和家人在一次购买衣服时捡到600元现钱,她们没有花一分钱,找到失主如数归还。
10年后,家住广厦社区温馨家园小区的张彩花老人在小区院内捡到一个钱包,内装约4000元人民币和身份证、七八张银行卡和8000元的两张欠条,她也迅速联系小区保安魏华,并通过定西火车站派出所寻找失主信息。3个多小时后,在城区做建材生意的失主裴子伟从小区值班室拿到了因大意而丢失的钱物。
“拾到东西,要交公,再说,这个钱不是我的,也不是我家的,我就不能花销。要是自己花了,就是害死了失主,要是失主用来救命的钱咋办?肯定晚上咱连觉也睡不踏实。”这是张彩花老人的真实想法。
获得安定区第一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奖的魏华内心很感动,他在该小区担任保安近10年来,经历市民捡到钥匙、身份证、衣服等实物的事情很多,像张彩花老人捡到钱交到值班室的事情还真是第一次。
丢失钱物,对于失主来说,是万分焦急的。可对于捡到钱物的安定区香泉镇陈家屲村的回族群众肖漏格彦来说,她并不比失主消停多少。
“当时,我捡到手包,里面的钱很多,还有许多东西呢,当初就想,失主肯定急坏了,要赶快找到失主交给他。”接受采访时,肖漏格彦郑重地回忆着当初的情景,详细地讲述着整个过程。
今年5月28日上午,正往香泉镇街道赶集的肖漏格彦走到陈家屲村路口时,无意中发现路边有一个鼓鼓的手包,捡起来一打开,吓了她一跳,里面装有厚厚的一叠百元大钞和证件等钱物。
出门遇见喜,捡钱是好事。“有人劝我把钱留下来自己解困用,我觉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钱就不能用,我要是用了,那丢钱的人怎么办?”肖漏格彦不是贪财的人,尽管她家是低保户,很贫困,急需花钱的地方很多,但她内心很淡定。
不识字的肖漏格彦赶着找到香泉农贸市场摆摊的舅舅马青,他们打开钱包清点东西,里面有5700元现金,身份证、收据、驾驶证和银行卡等各类卡9张,失主唯一信息就是名叫付骐玮,甘肃通渭人。他们决定先保存好钱物,尽快联系找到失主。
5月31日,又一个香泉逢集,肖漏格彦和马青终于盼来了在集镇张贴寻物启事的付骐玮,将丢失的东西如数归还给失主。
“把东西还给失主,我的内心才安宁了,我这样做,感觉很值!”寥寥数语,让人见证了回族妇女善良朴实的高尚品格。
张彩花老人和肖漏格彦拾金不昧的事迹让人油然而生敬意,她们是安定区妇女美好形象的代表,也是安定区广大群众文明素质的真实反映。
采访结束了,面对张彩花老人,面对道德模范魏华,自己内心感慨万千,是道德的力量在鞭策自己,教育着自己和身边的所有人。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几十年来耳熟能详的歌从幼儿园里唱响,响彻凤城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