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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市管理”除了管理,还应有服务

2016-07-05 08:16:20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若瑜(实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城市管理”除了管理,还应有服务

  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兰州市“安宁区城管执法人员连续打人”事件,经调查核实,城管执法人员确实也存在不文明执法、简单粗暴的行为。经研究做出处理决定:3名负责人受处分,6名工作人员被开除。

  “安宁城管执法人员打人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接下来,兰州安宁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为期两个月的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大整顿,以提高执法水平,以防此类不文明执法行为再次发生。当然,需要加强管理的不仅是兰州安宁区的城管执法队伍。近年来各地城管执法手段单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诸多城管执法问题,引发了公众的持续关注。特别是,城管执法中那种以为纠正违规“师出有名”就可以肆意妄为的执法方式,其自身造成的恶劣影响,比一般乱设摊点小商贩的违规行为更有害。

  一般来说,城市管理离不开城管。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越来越重要。城管执法者为了维护城市秩序,对不服从管理甚至抵制、抗拒执法者也可能强行执法。但问题在于,一些城管执法越过了执法的边界,甚至出现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现象,这是由于在不少管理者、执法者潜意识中,执法者与民众之间还依然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命令和服从的关系,这种管理方式显然容易滋生对立情绪,从而导致城管执法难成为一个现实问题,不仅损害了政府公共形象,也与法治社会建设目标背道而驰。

  法治社会建设中,公共权力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能否行使好这个权力,行政执法部门实质上担负着一种来自人民群众的期望。同样,城市管理要做到“以人为本”,管理者就要学会换位思考,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文明执法,既维护和保障社会秩序,又能保证被执法对象有谋生的空间。过往的教训表明,野蛮执法只会导致矛盾的激化。

  所以,创新城市管理必须改变思路,寓管理于服务,探索城市管理的新路径。过去各地城管取缔流动摊贩的强制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加大了城管执法人员与小商小贩之间的对立和冲突。而服务式管理不是单向的,它在管理主体上强调公众参与,特别注重推进多元主体共治;在管理方式上强调听取管理相对人意见,与管理相对人协商,选择既能达到管理目标,又对管理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解决问题方案。但当下,一些地方城管“踢摊子式”的执法,就逾越了执法限度,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连规范管理都算不上,何谈服务?

  其实,城市管理中,管理是手段而非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让城市变得更美好,让生活更美好。即是说,要在具体治理中,做到文明执法、注重人性管理和服务。且不说以往的“鲜花执法”“跪地执法”等花样,一些地方的城管帮瓜农设置临时摊点,做好宣传提示和垃圾收集工作,就赢得了百姓的点赞。总之,城管把商贩不再当作“对手”或“假想敌”,将其当作服务对象,将管理寓于服务中,或许冲突会少一些,执法效率也会高一些。(沈峰)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王若瑜(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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