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发展数百年,有个现象不知读者是否注意到:经济学中有些定理其实并非定理,“配第-克拉拉克定理”如是,“霍夫曼定理”也如是。这些所谓“定理”都是来自对经验事实的归纳。严格地讲不是定理而是定律。科学说,定律要受特定时空的约束,离开了特定时空,定律就可能不管用。
本文要讨论的“奥肯法则”,同样也是来自经验事实,是定律。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根据对统计数据的研究发现,一个国家的短期失业率与经济增长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之间呈反向变化关系,而且比值为1∶2。其意思是说:失业率每上升1%,经济增长率会下降2%;若经济增长率提高2%,则失业率会下降1%。
奥肯的这一发现,学界称作“奥肯法则”,后来有学者用其他国家数据作过验证,据说准确得令人吃惊。于是学界就有人搬字过纸,用奥肯法则解释国内的失业与增长,并将近几年的经济下行看作为失业的代价。甚至有人说,政府要实现低失业就得保持高增长。我不同意这看法,增长下降失业率有可能上升;但失业上升,增长却不一定下降。
经济学研究失业的文献很多,对失业类型的划分也各不相同。归纳起来,大致有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工资性失业(自愿失业)、周期性失业、非自然失业等六种,但不论哪种类型的失业,我认为对企业产出皆不会有实质性影响,增长也不会因为失业而下降。何以下此判断?让我逐一解释吧。
先看摩擦性失业。所谓摩擦性失业,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或市场组织不健全造成的失业。比如大学生毕业后要找到合适的工作需要时间,短期内有可能会失业。再比如存在季节限制的建筑业,由于冬天冰冻期不便施工企业会减少雇工,也会出现短暂失业。为何说这种短暂失业不影响企业产出?理由是,大学生之前本来就未工作;而冰冻期不能施工,企业不辞退员工也不会有产出。
再看结构性失业。市场需求千变万化,产业得适时调整,而产业调整要求劳动力供给能与之适应,否则就会导致结构性失业。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工艺改进,员工可能由于缺乏新工艺所要求的技术被解雇;二是新产业发展与夕阳产业收缩,也会出现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会减少企业产出么?我认为不会。因为无论是工艺改进还是新产业替代旧产业,产出不仅不减少,而且还可能会更增加。
再看工资性失业。按古典经济学的假设,在劳动力过剩时,只要工资可伸缩(比如将工资降到所有人被雇为止)则不会有失业。可由于工会的存在与最低工资法的限制使得工资具有刚性,而且有人不愿接受低工资,于是也会导致部分人自愿失业。我认为此类失业也不会减少企业产出。读者想想,工资是企业雇工的边际成本,若工资高于(雇工)边际收益企业会扩大生产么?当然不会。企业不扩产,自愿失业也就不影响产出。
再看周期性失业。这类失业是由经济发展的周期引起:在经济复苏和繁荣期,企业会扩大生产,增加就业;而在经济衰退和谷底期,由于社会需求不足、前景暗淡,企业会压缩生产,大量裁员。这是说,周期性失业是由于压产在先,即压产是失业的原因,失业是压产的结果。由此见,周期性失业也不会减少企业产出。
凯恩斯还曾提到一种失业,曰“非自愿失业”,即人们既不挑选工种,也愿意接受较低工资但却仍找不到工作。这种失业原因复杂,既可能属于摩擦性失业,也可能属结构性与周期性失业。上面分析过,不管非自愿失业出于何原因,皆不会影响企业生产,也就不会降低增长率。
综上分析,增长下降并非由于失业所致,这样,增长下降当然也就不是失业的代价。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假若真如奥肯所说美国失业率与增长率的反比值是1∶2,那也不符合中国今天的实际。2010年,中国GDP增速为10.3%,到去年下降为6.9%。5年间下降了3.4%,可同期中国的失业率却并未上升。据官方公布的数据,去年中国的城市登记失业率为4.05%,是7年来最低。
我不主张照搬奥肯法则,还有一层原因:多年来我们已习惯了高增长,现在一下子从“高速”降为“中高速”难免不适应,因此我担心有人会以增加就业为由追求高增长。我要指出的是,无论增速多高,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自愿失业等都仍会存在,而唯一有助的是周期性失业,然而失业既然是由经济周期引起,调周期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可以预见,保持7%左右增长将是未来中国经济的常态,所以我们不能寄希望通过提高GDP增速来减少失业。事实上,增加就业也未必一定要追求高增长,其实政府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如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等公共平台可减少摩擦性失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可减少结构性失业,为非自愿失业者提供失业救济可减轻社会振动。
最后再说一遍:奥肯法则只是经验数据,大可不必盲信;而且由于发展阶段与国情不同,我们更不可简单照搬而作茧自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