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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关于第 22届兰洽会期间中心城区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2016-07-02 09:05:0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第二十二届兰洽会【专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规定,为确保我市2016年兰洽会顺利举办和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我局决定,第22届兰洽会期间,中心城区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单双号限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型

  核载不足9人的本市号牌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客运出租车除外)。

  二、限行时间

  2016年7月5日开始至7月9日结束(含双休日),每日7:00—20:00。

  三、限行区域

  同目前尾号限行区域,即:东岗立交桥以西,南山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以东,北滨河路以南(含上述路段及区域内跨河桥梁,南山路、武威路除外)。

  四、限行办法

  (一)按机动车号牌尾数,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二)上述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本市客运出租车通行不受限制,以方便市民出行交通。

  (三)非本市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载客汽车7月5日至7月9日期间不受单双号限行和高峰限行限制,以方便外地客商参加兰洽会活动,7月10日起恢复执行高峰限行规定。

  (四)2016年7月10日起结束单双号限行,恢复执行尾号限行规定。

  五、限行管控

  对于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依法监控取证并处罚处理。

  兰州市公安局

  2016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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