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高考招生幌子行骗难逃法律制裁
中国甘肃网6月1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张烁) 近日,七里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高考招生为幌子的诈骗案件。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害人张某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谎称其认识某大学的领导,能够让张某的儿子被某大学二本录取。去年6月27日,李某某与张某见面,称张某的儿子若想被某大学二本录取,需支付35000元的公关费。被害人张某信以为真,于当日委托他人通过网上银行向李某某提供的建设银行账户转账35000元。同年7月5日,李某某又以某大学来提档,还需支付5000元招待费为由,再次让张某于当日通过网上银行向其提供的中国银行账户转账5000元。被告人李某某将诈骗所得的40000元赃款全部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行为予以谅解,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