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完善纪检监察外部监督运行机制
中国甘肃网6月2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通讯员 张葆荣) 近日,兰州市纪委印发《关于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外部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运行机制。
办法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均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市纪委将重点针对机关、县区纪委和高新区、经济区纪工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市属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以及抽调、聘请、特邀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阶段性工作的其他人员开展明察暗访。
办法明确,市纪委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媒体记者、企业代表以及群众中聘请部分人员担任纪检监察工作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从各种途径了解掌握涉及纪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反映和问题线索,并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向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反映,干部监督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办理,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同时,在“兰州纪检监察网”设立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对纪检干部有关问题的投诉,注重对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反映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干部相关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外部监督渠道,确保纪检干部严格执纪履职。
截至目前,兰州市纪委共受理多种途径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2件,重复信访14件,已办结9件,约谈9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