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榆中县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公共卫生事件
中国甘肃网5月2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杨贵智) 5月10日,榆中县小康营学校五年级两名学生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11日、12日,该校又有部分学生陆续出现类似症状。5月13日,省、市疾控部门专家排除风疹等传染性疾病,分析诊断为疑似重金属过敏,并采集了症状较为严重的3名学生尿样送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测。根据仪器检测情况,榆中县教育、卫计部门先后将所有涉及的65名学生分3批次送检,5月16日晚8时确定尿液汞超标共45人(第一批3人、第二批22人、第三批20人),经临床专家组诊断,3名为“急性轻度汞中毒”,其余为“尿汞超标”。
事件发生后,立即引起榆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当即指示各有关部门:一是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确诊,分析病情,查明病因;二是对已有症状学生进行全力诊治,确保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三是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加强统筹调度,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四是做好患病学生心理疏导,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情况,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出现恐慌情绪;五是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疾控中心汇报相关情况。在同一时间,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教育、卫计、疾控、公安等部门负责人迅即赶往出事学校查看处理情况,并现场召开专题会议对病情防控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榆中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榆中县政府及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响应,同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下设一办四组,即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舆论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榆中县教育、卫计、公安、食药监、环保、安监等部门及小康营乡党委政府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原因,立即诊断病情,积极妥善处置。县卫计、教育等部门采集血样送省、市疾控部门检测,积极排查症状原因。县教育局及当地政府立即对校园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全面彻底清理了教室内部地面、窗台和课桌面、桌仓内卫生,消除汞挥发造成的影响。县公安、环保、食药监、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立即展开汞来源排摸、环境监测、食品检测、安全监督等各项工作。5月18日,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朝阳医院、省中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市县4级医疗专家会商、研讨和论证,省市县3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认定45名患儿诊断名称为尿汞超标,前期治疗方案疗效确切。目前,榆中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4级医疗专家制定的诊断治疗方案对45名住院学生(县第一人民医院26人,县中医院19人)进行驱汞治疗,学生病情稳定,无不良反应发生,学生及家长情绪稳定,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社会面和谐稳定。根据治疗情况和临床症状,5月24日第一批3名学生经尿检后出院。
经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引起该起学生尿汞超标事件的主要原因为:4月24日(周日)该校五年级3名学生自行进入原榆中县小康营华康水泥厂玩耍时,在厂区捡到一容量约50毫升的瓶子,内装液体汞约30毫升。其中一名学生出于好奇当晚将瓶子带回家中,家长发现后将其扔掉,以免发生危险。次日上学时该学生又偷偷将扔掉的汞瓶拾回带到学校,并将瓶装汞分散给同班同学玩耍,造成部分学生接触汞。至5月10日,该班接触到汞的学生开始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
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事件的处置情况,逐级作出批示和指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学生的治疗工作和家长安抚工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追究相关责任。根据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县委主要领导再次紧急安排部署并提出五条贯彻意见:一是县卫计局要组织医疗力量全力做好救治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同时,组织对小康营学校其他相关学生进行全面体检,保证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二是宣传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采取有力手段与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做好舆论引导。三是公安部门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四是教育部门要做好患病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疏导学生家长情绪,把当前患病学生的救治、诊疗工作放在第一位,协调学生家长、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诊治,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五是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值班领导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力量,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处理好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分管领导、榆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县上分管领导,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领导先后多次赴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看望住院学生和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