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保荣 通讯员 张宝玉
从市委全委会研究主体责任办法,到通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环环相扣”的主体责任链条日趋完善。
从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同市人大、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开展个别廉政谈话到乡镇党委约谈村党支部书记,从集体廉政谈话到一对一谈话,主体责任的压力被层层传导至“神经末梢”。
从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到推进村务、校务、院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权力运行的各个角落。
主体责任,始终扛在白银市各级党委的肩头上,落实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行动上。
打造责任链条靠实主体责任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白银市委始终走在前列,为全市各级党组织作出了表率。
自省委明确提出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后,白银市委第一时间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和监督责任意见,列出了责任清单,厘清了责任边界。同时,及时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意见反馈等机制,明确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年终考核、选拔任用、评选奖优的重要依据。
解决存在的问题始终是努力的方向。白银市针对市级领导、市纪委常委带队督查和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卡,出台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集中听取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持续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在学思践悟的基础上,市委制定了衡量和检验主体责任落实“硬杠杠”,主要包括谈话的人次、查办的案件、建立的制度、通报的案例、追责的力度等12条内容,形成了从学习知责到结果运用的完整责任链条,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从严治党的基础。
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
“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仅靠市委‘单打独斗’不行,必须层层传导压力!”市委书记张智全强调。
2015年8月21日,白银市委召开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大会,10个县区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纪委作“三述”报告;2015年8月25日,在靖远县委召开的十四届十次全委(扩大)会上,10名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个人遵守纪律、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情况;2015年9月4日,会宁县中川镇开展村级“两委”班子述纪述廉述作风活动……
同样,签字背书、定期分析研究、约谈谈话、年度考核等措施,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责任、执行和动力支撑。
每年,白银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约谈所属的县区、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传导责任、传导压力。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白银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倒查追责。2014年以来,问责市管领导干部77人。
强化领导监督提高履职能力
2014年以来,白银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37个;市委负责同志听取汇报26次,批示42件。
成立4个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将26个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编制、职数统一划归市纪委。
大力支持纪委“三转”,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三转”工作承诺书。
……
领导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是党委主体责任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保障。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白银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2014年以来,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1897件(次),其中初核1441件,立案617件,结案5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9人、乡科级干部255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强有力的党委班子,是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基础。无论是中心组学习,还是“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集中研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剖析身边典型案件都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学习的永恒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