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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榆中肇事司机有钱盖起小二楼 就是不掏车祸赔偿款

2016-05-19 09:47:13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丁君怡(实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有钱盖起小二楼就是不掏车祸赔偿款

  中国甘肃网5月1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许沛洁 通讯员 常万辉)家里盖起小二楼,却迟迟不肯偿还因交通肇事欠下的赔偿款。在追讨赔偿多年之后,受害者家属采用自诉方式,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近日,榆中法院立案受理了该院首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案件。

  2004年3月4日,一场车祸导致白某某重伤,丈夫当场死亡。2006年10月13日,榆中县法院判决肇事人张某某有期徒刑6年,赔偿白某某经济损失193465.32元。可是判决生效后,张某某迟迟没有履行判决义务。无奈,白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仅执行到位5800元。之后,张某某长期外出规避执行。执行干警将其列为重点查控对象进行长达十余年的接力执行,均无果,案件陷入僵局。

  2015年12月21日,全省法院启动“执行风暴”专项行动。榆中法院将历年未结执行案件逐一排摸,全方位查询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财产,对其行踪进行布控查找,仍旧一无所获。随后,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张某某家中,虽然张某某仍不知所踪,但他家的条件早已今非昔比,气派的二层小洋楼已经替代了一年前的几间旧砖瓦房,这幢楼房造价至少也得数十万元,其应当有履行能力。。

  迫于压力,2016年3月14日,张某某向法院交纳10000元,但这对十余年拿不到赔偿款的申请人只是杯水车薪。申请人白某某为了维权,遂于4月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张某某“拒执罪”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经初审认为证据不足,未予立案。

  5月9日,白某某以自诉原告人的身份将张某某告至榆中县法院,请求追究张某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白某某提起自诉符合有关规定,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丁君怡(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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