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5月17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定西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渭源县人民法院院长颉永权违规发放补贴、购买高档烟酒,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期间,颉永权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发放加班补助、班子成员补贴等共计76.3万余元;虚开发票和差旅费报销单,套取资金19.6万余元用于购买高档烟酒;个人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7.6平方米。同时,还存在工程建设事项违规违纪等问题。2016年4月11日,定西市纪委给予颉永权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陇西县文峰初中违规公款聚餐和购买香烟问题。2013年1至12月,文峰初中先后多次以开学典礼、月考小结等活动名义公款用餐,共计支出1.9万余元,其中用公款购买香烟支出2860元。2016年1月26日,陇西县政府给予文峰初中校长汪敏行政警告处分。
3.通渭县文庙街小学校长何丽芳参加并安排校务会成员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11月9日,何丽芳和其他校务会成员在通渭县某酒店接受实施学校操场改造工程老板张某宴请。2015年12月11日,通渭县纪委对参加宴请的学校党支部书记董志忠,副校长马军、张九生进行诫勉谈话;对教导主任郜统元、办公室主任牛士雄进行通报批评。2015年12月18日,通渭县监察局给予何丽芳行政警告处分。
4.漳县三岔中学副校长包耀祖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问题。2013年,包耀祖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13笔,共计2403元。2015年12月16日,漳县政府给予包耀祖行政警告处分。
5.临洮县玉井镇杨家台村刘家楞社社长刘成勇违规支付个人电话费用问题。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刘成勇将该社1.22亩集体土地承包费1517元用于支付个人电话费开支。2015年12月16日,临洮县玉井镇党委给予刘成勇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