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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醉驾入刑“第一人”回炉考照

2016-05-17 08:04:36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我省醉驾入刑“第一人”回炉考照

  该司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广大司机能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兰州七里河交警大队加大了监管力度,在路面上排查涉酒车辆,零时40分,郑某驾车行经瓜州路技校十字时,被正在此处执勤的七里河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民警发现其涉嫌醉酒驾驶,遂对其进行血液检测。经血液酒精检测,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4.5mg/100ml,属醉酒驾驶。为此,郑某也成为《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后,全省首个被查获的醉酒驾车者。2011年6月份,“醉驾入刑”第一案在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罚金3000元。

  回炉考驾照

  告诫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

  自成为全省醉驾入刑第一人之后,在郑某眼里,每个五一小长假,对他来说都意义非凡。“这一天我总要提醒自己,安全驾驶的重要性”,采访中,郑某告诉记者,自己对醉酒驾车的行为深感后悔,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禁驾不能开车上路尽管给自己出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但他严格要求自己,从来没有以身试法。不但如此,郑某在每一次的朋友、家庭聚会上,都不忘提醒身边的朋友、家人,切勿酒后开车上路,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在七里河交警大队,郑某告诉记者,禁驾期已过了,自己现在准备重新考驾照,争当一名合格的驾驶员,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警方提醒

  醉驾产生的后果你知道吗?

  “酒驾”是汽车社会的公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在此警方提醒醉驾者:

  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公务员,对不起,因为你已经犯罪并被判刑,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如果你想出国需要办理移民签证或留学签证,签证会被拒绝。

  如果你因为醉驾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如果你想开公司,可能因为有犯罪记录而领不了营业执照。

  如果你想要从事律师、安保、航空等工作,或者参军、报考军校、警校、公务员等,也会因有犯罪记录而受到限制……

  如果你是营运车司机,那你要知道在醉驾判刑后,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最最严重的是有可能会夺走你的生命,整个家庭的幸福。

  中国甘肃网5月1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郭秀睿)2011年5月1日零时40分,郑某酒后驾车被七里河交警大队依法查处,成为醉驾入刑实施后全省首个被查获的醉驾司机。时隔5年,郑某终于结束禁驾期,准备回炉考驾照。郑某希望广大司机引以为戒,并提醒大家,醉驾存在很大的危害性,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中国甘肃网5月1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5月16日,兰州榆中县法院发布一醉驾案件判决,男子范某酒后驾车结果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事后经鉴定范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74.85mg/100ml,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范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中国甘肃网5月1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都一鸣)汽车销售公司经理赵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连撞多车,多人受伤且一名受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月11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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