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任务
中国甘肃网5月12日讯 据张掖日报报道 (社会救助科) 至4月底,我市六县区全面完成“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为民办实事任务。这也是我市连续12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及五保供养水平。
目前,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由380元提高到41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由328元提高到361元。全市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3.6%、6.3%,由275元、234元提高到285元、249元。
对农村“三无人员”实行托底供养。今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1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补助标准由去年的4794元提高到6268元,分散供养补助标准由去年的4183元提高到4663元。市、县区补助资金每人每年不低于900元。其中,五保供养标准最高的肃南县达到每人每年10116元。
集中供养孤儿省级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840元提高到1000元,散居孤儿省级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640元(城市)和440元(农村)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不再区分城市和农村)。
目前,各县区按照新的保障标准已将提标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提标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