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兰州5月11日电(杜昱欣 呼双鹏)今年4月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中,进一步严格强化了野生动物保护,对于乱捕滥食野味拟追刑责。甘肃省工商、林业、公安、农业、渔政等多部门每年都联合执法检查,将农村集贸市场、城市超市、宾馆、饭店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甘肃动植物资源丰富,甘肃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116种,其中一级保护动物33种,二级保护动物83种。甘肃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1种。重要的珍稀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白唇鹿、梅花鹿、马鹿、金钱豹等。
甘肃林业部门按照国家林业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甘肃省实际,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先后清查整治古玩城、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重点场所11处;清理整治中医药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37个;排查饭店、酒楼、农家乐451家;查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贩卖、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236起。
此外,甘肃林业部门,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等重要宣传节日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甘肃肃省工商局相关文件规定凡从事收购、出售、驯养繁殖、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行政许可。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为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禁止餐馆、饭店悬挂“野味”招牌;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鼓励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对违法捕猎、出售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同时,每年的元旦和春节期间,甘肃各级工商机关都开展了“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把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作为其中一项内容,将农村集贸市场、城市超市、宾馆、饭店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每年都会同林业、公安、农业、渔政等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