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张掖 正文
投稿

张掖甘州区法院首次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05-11 10:52:55 来源:中国张掖网 作者: 责任编辑:田志强(实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甘州区法院首次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国甘肃网5月11日讯 据中国张掖网报道 (记者 何正功 晁岚) 近日,甘州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针对原告许某某的申请,对被告保某某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保某某实施家庭暴力殴打申请人许某某,或者以其他行为威胁许某某,同时责令被申请人保某某迁出申请人许某某位于张掖市甘州区马神庙街的某处住所。

  甘州区法院依据申请人许某某与被申请人保某某婚后关系不睦且被申请人多次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威胁的相关证据,经质证后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令行禁止,法无儿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禁止实施家庭暴力。如被申请人保某某违反上述禁令,本院将根据上述法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来,甘州区法院首次向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文章来源:中国张掖网 责任编辑:田志强(实习)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