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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车辆连续3次未通过环保检验禁止在主城区通行

2016-05-05 08:59:09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雷轶涵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车辆连续3次未通过环保检验禁止在主城区通行

  中国甘肃网5月5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燕澜月)5月4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今年兰州市将加强道路行驶车辆监管,对3次被检测到尾气不合格而未参加环保检验以及连续3次不能通过环保检验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车辆部门不予通过年检,并在主城区内禁止通行。

  据悉,兰州市建立了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信息定期交换机制,环保部门定期将排气不达标机动车辆信息汇总报车管部门,由车管部门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车主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强制环保检测,对强制检测结果超过规定的机动车由环保部门委托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通知车主尽快维修以确保车辆排放达标,并于2个月内进行环保复验,对3次被检测到不合格而未参加环保检验的以及连续3次不能通过环保检验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车辆部门不予通过年检,并在主城区内禁止通行。

  5月4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根据油品升级进程,自2017年1月1日起,兰州市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第五阶段汽、柴油车排放标准要求。2016年7月1日起,外地新转入机动车须符合第五阶段汽、柴油车排放标准要求。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雷轶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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