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4月2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通讯员 姚涛 记者 李辉)为筹毒资,男子陈某伙同另一“毒友”王某两次盗窃自家亲戚店内的白酒和电脑。4月27日记者获悉,近日西固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陈某、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和11个月。
陈某、王某都曾因犯罪被判刑,被释放后不思悔改染上吸毒。2014年3月的一天,二人毒瘾发作后携带工具,前往陈某堂兄弟经营的商店里盗窃,盗走剑南春、五粮液等17瓶白酒低价变卖,所得赃款均购买毒品吸食。过了几天,尝到“甜头”的二人,再次从该商店里偷走一台电脑,变卖300元购买毒品。经鉴定,所盗白酒和电脑价值86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