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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小“农家乐”月营业额小于3万元 免征营业税

2016-04-21 10:52:4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甘肃小“农家乐”免征营业税

  本报兰州4月20日电(记者 曹树林)在即将迎来旅游旺季之际,甘肃省旅游局等七部门近日印发《甘肃省开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加大旅游扶贫,到2020年全省建成500个专业旅游村,并将实行税费优惠。对从事“农家乐”、观光农业等旅游行业的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小于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旅游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甘肃省副省长夏红民说,“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将深入推进旅游精准扶贫等工作,推动甘肃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产业强省跨越,使旅游业真正成为新常态下全省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

  《人民日报》( 2016年04月21日10版)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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