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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拆除兰天学生公寓11、12号楼的通告

2016-04-19 08:50:48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狄东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市安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兰州市安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依法拆除兰天学生公寓11、12号楼的通告

  兰天学生公寓位于安宁区水挂庄12-1号,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为17栋8层建筑群,有宿舍3900余间,建设单位为兰天物资调剂有限公司,由西北师范大学租用供本校学生入住。为解决人员应急疏散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兰天学生公寓11、12号楼进行拆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兰天物资调剂有限公司要制定11、12号楼拆除方案,并于5月15日前完成11、12号楼拆除工作,拆除期间要确保施工人员和学生安全。西北师范大学要限期搬离学生配合做好拆除工作,切实加强学生管理,确保拆除期间学生安全。如未按期落实拆除任务,将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由安宁区执法局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兰州市安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兰州市安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8日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狄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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