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7部门联合印发《方案》,提出到2020年
全省建成专业旅游村500个以上
中国甘肃网4月18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燕澜月)4月15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切实有效推进全省旅游扶贫工作,省发改委、省旅游局、省扶贫办等7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开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推动贫困地区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到2020年,全省建成专业旅游村500个以上
《方案》提出,围绕“1236”扶贫攻坚行动、美丽乡村建设、“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互联网+”行动和“1+17”精准扶贫工作,在全省建档立卡的6220个贫困村中,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选择具有良好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贫困村,作为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精准施力,因地制宜,确保旅游扶贫取得实效。
选择旅游资源禀赋好,靠近成熟景区和线路,相对集中连片,且通过旅游帮扶能尽快见效的贫困村,列入国家乡村旅游扶贫试点村优先启动实施;选择具有生态休闲、文化旅游、养生保健、红色经典等不同开发前景,且基础条件相对具备,通过适当的旅游帮扶可较快打造特色旅游产品的贫困村,纳入省级统筹逐年分批实施。到2020年,全省建成专业旅游村500个以上。
加大重点村旅游基础设施投入
《方案》提出,加大对重点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保护重点村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切实改善重点村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游客信息等服务设施。省直各有关部门在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搬迁、游牧民定居、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和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等项目建设时,要向重点村倾斜,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增强乡村旅游发展能力。
市、县(区)政府要整合实施一批以通达便捷为核心的水、电、路、通讯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大景区依托城镇及村级旅游发展综合服务能力。
开发特色旅游产品,丰富乡村旅游内容
各地要紧紧依托当地区位和资源优势,挖掘文化内涵,开发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功能完善的乡村旅游产品,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旅游服务。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自然山水,开发以绿色景观和田园风光为主题的山水生态观光型乡村旅游;依托中医药养生、温泉养生和藏医药养生资源,开发以住生态屋、吃养生餐、喝长寿水为主题的养生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依托丰富的农、畜、牧业生产资源,开发以“吃农家饭、住农家院、干农家活、摘农家果、品农家乐”为主题的农业观光体验型乡村旅游;依托浓郁的民族文化和独特的乡村民俗资源,开发以民俗风情、民族文化节庆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为主题的民俗文化体验型乡村旅游;依托光辉灿烂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发以“走红军路、吃红军饭、唱红军歌”为主题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红色旅游。
月营业额小于3万元的“农家乐”免征营业税
对从事“农家乐”、观光农业等旅游行业的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小于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甘肃省教育附加。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旅游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乡村旅游开发并在农村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税费方面按规定给予优惠。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鼓励开展乡村旅游规模经营。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