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省民政厅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甘肃网4月1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朱浩源) 4月13日,省民政厅公开征求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及建议。4月18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邮寄信函和发送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反馈意见、建议(邮寄信函至: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甘肃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邮政编码:730030;发送电子邮件至:542733349@qq.com)。
《征求意见稿》明确,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一人一档、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季度更新、动态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