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多举措就近消纳可再生能源
甘肃新能源在全国地位重要,光电装机居全国首位,风电装机位于全国第二。4月11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了我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将通过扩大用电需求、完善输配电价政策、促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可再生能源大省
我省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是全国新能源基地之一,新能源开发建设规模大、速度快。2015年与2010年相比,新能源装机增长近11倍,净增1674万千瓦;发电增长近9倍,净增165亿千瓦时。同期全省总装机规模增长167%,发电增长40%。2015年,全省统调发电装机达到4188万千瓦,其中火电1661万千瓦,水电696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2682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58%。其中,风电装机1247万千瓦,光伏装机581万千瓦。光电装机居全国首位,风电装机位于全国第二。2015年,全省统调发电量1016亿千瓦时,其中火电562亿千瓦时,水电268亿千瓦时,风电127亿千瓦时,光电59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44.7%。
为了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配套装备产业,我省在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进行了主动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是支持先进高载能产业参与直购电试点。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甘肃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先进高载能产业纳入直购电范围,有力地促进了电力特别是新能源的消纳;二是实行发电权替代。支持并组织新能源置换火电自备电厂发电,先后组织可再生能源置换兰州铝厂、酒钢公司等自备电厂发电,完成替代电量13.7亿千瓦时;三是千方百计扩大可再生能源外送,近三年来累计外送电量130亿千瓦时;四是开展可再生能源与集中式电采暖企业直接交易,一个采暖期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428万千瓦时。
供大于求,消纳不足
但是,由于省内用电市场供大于求,可再生能源明显消纳不足。
数据显示,全省用电负荷增长较慢,装机负荷比已超过3:1,富余发电能力6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底,风电装机同比增长24%,光电装机同比增长18%,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相对不足。
同时,电网外送通道不畅,可再生能源外送受限。目前,我省尚未建成专用特高压电力外送电网通道,特别是河西新能源富集区网架相对薄弱,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有限。
加之新能源大而不强问题突出。2015年,风电弃风率近39%,光电弃光率30%。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与发展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为充分利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机遇,我省将立足全省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的实际,围绕促进可再生能源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以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为核心,以河西地区消纳为重点,通过充分增加用电负荷、市场化交易、示范项目带动、政策支持等措施,努力扩大消纳渠道。
与此同时,运用价格政策,立足河西地区新能源基地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用电方、发电方、供电方主动参与消纳可再生能源。探索建立发电侧峰谷分时电价、集中式电采暖等电价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储能产业发展。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探索制定区分输电距离的输配电价,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
完善市场多渠道促消纳
《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提出,促进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努力实现规划内的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尽快建立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需求响应激励机制,强化预测管理,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发多用;借鉴东北调峰辅助服务经验,加强调峰能力管理,开展深度调峰试验;鼓励火电机组深度调峰,鼓励热电联产、自备电厂参与调峰,为可再生能源腾出更大发电空间。
建立可再生能源优先交易机制。安排可再生能源企业在同等竞价条件下优先开展直接交易,鼓励可再生能源多发满发;完善交易平台和交易机制,通过现货交易和中长期交易,丰富交易形式,及时组织可再生能源企业进行交易。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直接交易并逐步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年度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参与直接交易电量不低于50亿千瓦时。
同时,促进省内电能替代,积极调整各类用能结构,扩大终端消费环节电能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推进新能源与火电发电权交易置换,增加企业自备电厂消纳新能源比例,扩大替代酒钢、兰铝、金川公司、玉门石油公司等企业自备机组发电规模,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自备机组发电不低于40亿千瓦时。
大力提高用电需求,发挥西部政策优惠措施,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有效增加工业用电负荷。开展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建设试点,以分布式电源解决当地用电。增强技术和服务支撑,积极接纳可再生能源。推进甘肃智能电网发展,努力满足电源开发和用户需求,促进可再生能源充分消纳。在河西及中部地区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依托当地煤电冶化产业链,逐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例,传统能源调峰配合,开展局域电网试点。(记者 燕澜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