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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4-12 08:56:14 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国甘肃网4月12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吕宝林)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兰州市纪委今天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分别是: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汽车服务公司总经理王永宁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王永宁在职期间,利用管理职权,指使他人用汽车服务公司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花费944元;违规购买招待烟,花费970元,两项合计1914元。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党委给予王永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1914元,扣发其半年月奖。

  七里河区柏树巷回民小学组织公款旅游、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柏树巷回民小学先后3次派教师参加体育教学观摩研讨会,参会教师未按时往返,超范围报销差旅费7950.70元;2013年1月,该校组织教职工赴海南旅游,公款支付费用74800元;2015年,以发放科学发展观奖金为由,套取财政资金9600元;2015年7月至9月,违规发放奖金及补助11781元。在七里河区纪委调查过程中,校长彭毓嘉安排工作人员修改会计凭证。七里河区纪委给予彭毓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七里河区监察局给予彭毓嘉、出纳徐光赞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副校长铁惠山、会计张峰行政警告处分。

  安宁区工商局十里店工商所所长陈炜昕为其女大操大办婚礼问题。2015年12月19日,陈炜昕为其女举办婚礼,有6位工商个体户参加婚宴,共收受礼金1400元。2015年12月25日,陈炜昕将工商个体户礼金全部退还。陈炜昕作为科级领导干部,仅将操办事宜向本单位纪检组作了报告,未按规定向安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备,且报备人数与实际宴请人数不符。安宁区纪委给予陈炜昕党内警告处分。

  红古区窑街街道大砂村村委会主任赵全胜违反财经纪律、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3月,赵全胜在为大砂村老人互助幸福院活动中心购置配套设施过程中,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7261元,用于冲抵村委会用餐、买烟酒等费用。红古区窑街街道党工委给予赵全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榆中县青城镇卫生院原院长高东荣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青城镇卫生院院长高东荣(聘用集体人员)将有价疫苗收入5303元设立为“小金库”;违规发放职务补贴和电话费9508元;2013年1月以来,违规报销餐饮费14453元、烟酒费5434元;擅自安排职工领取兼职报酬37706元;私自安排财务人员套高个人工资27000元。榆中县卫生局党组免去高东荣青城镇卫生院院长职务,解除其人事聘用关系,追缴违纪资金99476元。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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