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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去年房价收入比为7.8 位居西北五省第二

2016-04-12 06:56:55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凌艺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去年房价收入比为7.8

  低于全国35城平均水平 位居西北第二

  中国甘肃网4月1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范海瑞)房价收入比是一个全球通用的指标,一般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4月11日,记者从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了解到,据其对全国包括兰州在内的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的研究,其汇总了一份全国35个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其中,深圳房价收入比高达23.2,位居榜首,其次厦门为15.3,北京为14.5,上海为14.0。西北五省的省会城市当中,乌鲁木齐房价收入比相对最高,为8.3,兰州次之,为7.8。

   城市房价收入比

   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不同机构可能采用不同的统计指标和不同的计算方法,易居研究院采用的数据皆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的官方数据,其中商品住宅特指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

  尽管房价收入比是一个全球通用的指标,但其合理范围却没有严格界定。世界银行1998年对96个地区的统计资料显示,家庭收入在999美元以下(最低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13.2;家庭收入在3000美元-3999美元(中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9;家庭收入在10000美元以上(高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5.6。各国(地区)房价收入比的数值是高度离散的,这96个地区最高的为30,最低的为0.8,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

  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由于我国统计制度及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易居研究院认为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兰州房价收入比为7.8 同比降幅较大

  根据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易居研究院得出2015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2。

  易居研究院分析称,与2014年相比,2015年有19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西宁、广州、兰州、呼和浩特和重庆降幅较大,主要源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的下挫,其余14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8.7,有11个城市房价收入比高于该均值,相比2014年少了3个城市。

  据该机构研究,从西北五省会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和排名来看,乌鲁木齐8.3,位居第13位;兰州7.8,排在19位;西安6.5,排在第28位;西宁6.3,排在第30位;银川5.5,排在第33位。值得关注的是,相比较2014年,2015年兰州房价收入比降幅达到了11.4%,位居35城降幅榜第三位,而广州、西宁分列降幅榜第一、二位。

  西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全部跌破35城均值

  据悉,2015年,11个西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全部低于全国35城平均水平,可见西部地区房价收入比整体水平偏低,这和西部二线城市商品住宅价格普遍较低密切相关。相比2014年,11个西部二线城市中有3个城市房价收入比上升,分别是昆明、西安、银川,其余8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均有所下降。

  易居研究院分析称,从历年数据来看,西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自2010年调控政策开始以来,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分化现象,重庆、昆明房价收入呈上升的态势,兰州、贵阳、成都、西安、银川、西宁房价收入比呈下降的态势,呼和浩特和乌鲁木齐保持较为平稳的态势。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赵凌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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