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威通报4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中国甘肃网4月11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4月8日,武威市纪委通报了4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案件分别为:1.天祝县石门镇党委原书记冯军、纪委书记赵忠英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冯军在担任天祝县西大滩乡党委书记期间,单位干部吃“空饷”。在担任石门镇党委书记期间,石门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冯志鸿殴打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同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冯志鸿被免去石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冯军作为党委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对领导班子成员失教失管失察,武威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天祝县委免去其石门镇党委书记职务。赵忠英作为石门镇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班子成员严重违纪问题未及时发现,天祝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天祝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梁正满等人因工作失职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6月,天祝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在审核全县现代畜牧业示范点申报材料不严格,对天祝县万佳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虚假资料问题失察,华藏寺镇畜牧兽医站未对万佳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在遴选推荐表加盖公章,使其通过初审。天祝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常伟对项目申报资料审查不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天祝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梁正满作为分管领导,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天祝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天祝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牛羊产业股股长张海明审核把关不严,履行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华藏寺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赵延俊没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工作不实不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民勤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祁世昶等人因履行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09年至2012年,民勤县道路(公路)运输管理局(所)在为出租车办理报废更新及营运手续变更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变更条件的车辆新增为营运车辆。民勤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原所长王以功、民勤县运管局原局长祁世昶、时任副局长甘继伟履职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民勤县纪委分别给予王以功、祁世昶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甘继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凉州区柏树乡杨寨村党支部原书记许德林、村委会主任杨杰因工作失职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7月,杨寨村村委会未经群众评议,将冯思和等10户28人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并录入数据平台系统,其中有的农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许德林、杨杰工作严重失职,落实责任不力,柏树乡党委免去许德林杨寨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对杨杰予以停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