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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拍苍蝇”一定要用力

2016-04-07 09:35:21 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拍苍蝇是我们生活中消灭苍蝇等蚊虫的一种基本方法,虽然动作简便,但手腕不用力,或者稍有迟疑,就可能拍落蝇飞,甚至还会打烂酒杯、酒壶、菜盘。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也是如此。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突出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在部署年度工作时,也专门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全年的七项重点任务之一,向全社会释放出了“拍苍蝇”的强烈信号。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高度重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是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厚植我们党执政政治基础的重要举措。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要求动起来了,有的搞问题线索“大起底”,有的对侵犯群众利益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有的组织力量搞巡访巡,行动可谓快矣。但我们衡量工作的成效,不在多快,而要看是否动真碰硬。如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惩戒,对符合党纪重处分的毫不手软地处理,对该移交检察机关的毫不犹豫地移交检察机关,可以叫做雷厉风行。可为什么工作中会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这是因为,有的地方领导存有私心,担心查得实了,自己承担主体责任、影响地方形象,于是姑息迁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做法要不得,也为纪律所不能容忍。

  习近平总书记早就说过,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从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来看,党委主要领导要自觉树立看齐意识,破除“好人主义”思想,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担当起来。从落实执纪审查“四种形态”来看,纪检监察机关要有责任越来越大的意识,特别是县区纪委书记,要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出发,采取有效管用的工作方法,对村社干部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直接查处。

  为督促县区纪委有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拍苍蝇”的力度,最近,兰州市纪委认真核查了近两年来查处了结的反映乡村干部问题线索,对那些依据不充分、就事论事、敷衍塞责而了结的问题线索,坚持一案双查。这一做法,就是让手腕硬起来,让基层群众看到决心,获得信心。

  当然,“拍苍蝇”不是目的,让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都敬党纪、畏法度,进而自觉遵纪守法,真心实意地带领群众发家致富才是最终目的,否则,反腐败力度再大,“拍”的“苍蝇”再多,也只在治标阶段。

  李俊杰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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