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纪委印发《通知》
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中国甘肃网3月3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颜晨 实习生 唐亚楠)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深化作风纪律规定的执行,市纪委印发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重申了“6个严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照规定坚决执行。
通知要求,为深化作风纪律规定的执行,市纪委重申“6个严禁”:严禁在祭扫中公车私用;严禁在祭扫中动用公款、公物;严禁在祭扫中奢侈浪费;严禁借祭扫大搞土建修缮工程;严禁在祭扫中违反公序良俗;严禁借祭扫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照规定坚决执行。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畅通信访投诉与信息反馈渠道,明示举报电话和邮箱,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紧盯节点,组织力量,制定措施,聚焦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并及时通报曝光,充分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