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是顺应当今世界军事变革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烟台地处海防前哨,扼守京津门户,战略地位重要,是革命老区和驻军大市,有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双拥共建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先后7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新形势下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对加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改革创新,激发军民融合发展新动力
军民融合的核心是资源配置,要义是破除军民二元分离结构,目的是建立一个开放体系,使军地优质资源优化整合,最终达到“融入体系、改造体系、重塑体系、催生新型能力”的目的。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运用创新思维和理念做好军民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一是建强组织管理体系。目前,受军民二元结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体制的影响,一些军民融合项目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存有职责不清、落实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现象,影响了军民融合有效开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国防动员委员会建立领导小组,统领融合发展工作,变各自为政为合力共为,变多头领导为集体领导,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有力有效地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二是优化军民兼容体系。军民融合是双向模式,需要把国防与经济、军队与地方、战略与市场的双向需求搞清楚、对接好。充分利用地方在信息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优势,把战场建设寓于经济建设之中,把军事人才培养寓于教育体系之中,把后勤保障寓于经济体系之中,使有限资源最大限度转化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生产力、提升部队建设的战斗力,达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我们出台了《关于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意见》,确定利用5年时间,加快发展一批军民结合型产品和产业集群。目前,已形成以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东方蓝天钛合金等为龙头的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企业群和以烟台三环科技等为龙头的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群,为推进军民结合产业集群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完善综合保障体系。适应社会化保障发展趋势,改变传统保障模式,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开放的军地联合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化保障范围,运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军队物资、交通、油料、生活、医疗、营房等相关保障任务,把市场能办的事情推向市场,确保军队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精力投向军事斗争准备。近年来,我们在港口、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上充分考虑现代化军事保障需要,有效提高了国防战备水平。特别是对“渤海翠珠”等4艘大吨位滚装船进行系统改造,使单船可装载一个整建制摩步旅,提高了海上战略投送能力。军委副主席范长龙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贯彻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要求,走出了军民融合式发展新路”。
强化战略规划,丰富军民融合发展新形式
牢牢抓住规划设计这个“牛鼻子”,突出重点领域,丰富内容形式,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推动军民融合往深处走、往实里落。一是国防教育做到抓早抓全。坚持把国防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筹推进,渗透到文化、体育、品德等教育的全过程,纳入到大中小学教育纲要,加快构建开放式的大教育格局。着眼全要素、多领域、高覆盖,充分发掘胶东红色文化资源效能,依托现代传媒建立“报刊、电视、广播、网站、手机”五位一体的宣传网络,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崇军尚武的浓厚人文环境。二是民兵训练做到有力有效。坚持把抓好企业民兵训练作为重中之重,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为引领,向企业员工灌输国防知识、讲清国防法规,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参与民兵训练对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增进企业向心力战斗力的作用,不断增强参训积极性。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把人员编组划分准,采取大中型企业单独编、行业系统垂直编、分散单位划片编等方法,形成有利于组织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执行任务的编组模式;把训练时间调整好,尽量避开生产黄金季节,做到生产训练两不误;把民兵训练送上门,配发训练设施器材,派出教员跟训指导,确保训练质量落实。近年来,我们先后依托烟台海德集团、杰瑞集团等7家大型企业建立民兵应急分队,在遂行山林灭火、“8·27”军机搜救等多样化军事行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双拥共建做到从真从实。一方面,地方党委政府倾心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下力解决军转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伤病残人员移交等涉军难题,真正办好广大官兵关心关注的“后路、后院、后代”等实事。另一方面,驻军部队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表率、在经济建设中当助手、在应急抢险中争先锋,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民一家亲的双拥格局。近年来,我们先后出台了《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规定,拨付抚恤资金11亿多元,妥善安置军转干部300多名、退役士兵1万多名;组织部队、民兵分队7000余人次圆满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受到军地领导高度评价。
强化法治保障,保持军民融合发展新常态
依法融合是现代制度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依托,必须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军民融合的组织领导、运行机制、责任义务、配套保障,使军民融合发展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一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国动委例会、军地联席、党委议军等会议制度,建立情况通报、要事会商、现场办公等协调机制,真正使融合工作在制度规范下合力推进、高效运行;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分工执行制度化,使出台的政策有法可依、程序合法。二是健全检查评估机制。按照军民融合发展要求,将国防建设纳入党政领导职责范围,将支援地方经济建设、提供安全发展环境纳入军事机关领导职责范围,完善军地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目标;定期组织人大和党委、政府监督部门开展军民融合发展建设任务督查、绩效考评,通过考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健全法规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上级法规搞好对接、做好下延,配套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军民融合法治化水平。今年,结合召开军地联席会议,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军人参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通知》《关于军地开展互学互帮互促活动共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意见》,修订完善了《后勤保障行业军民融合专项行动措施》等文件,进一步推动了军民融合规范运行。
(作者系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烟台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