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83户村民质疑房屋征收面积统计存漏错评提起行政诉讼
案子没判,房屋就要被拆?渭源县住建局回应:拆迁手续合法
张贴在村民房屋上的渭源县城关村下集社房屋征收评估汇总表因时间久远残损。
已签订房屋征收协议被拆的房屋,背后是在建的商品房。
“3月17日、18日,渭源县清源镇城关村三社、渭源一中南侧农民住宅遭遇政府违法强拆。”3月22日,兰州晨报接到该社村民反映后赶赴当地走访获悉,因已提起行政诉讼且案件还未宣判,村民担心拆除房屋过程中会导致证据损坏,所以阻挡大型机械进入,在此过程中,村民与工作人员发生推搡。就此事,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系帮助已签订房屋征收合同者拆房,不存在暴力行为,拆除房屋是合法行为。
村民反映:房屋征收面积打折扣,村民提起行政诉讼
出了渭源一中大门,仅隔一条马路就是城关村三社,该社共有129户住户,有楼房,也有砖房、土坯房,进入村内,道路最宽处仅4米有余,窄的地方2米左右。因为下雨的缘故,道路湿滑。根据《渭源县城总体规划(2009-2025年)》,该社是渭源县棚户区改造的重点项目。目前,在该社周边,两个在建楼盘的广告甚是醒目,几十栋建筑正在拔地而起,和村民们简陋的住房形成鲜明对比。
“肯定不同意拆,我的宅基地2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是135平方米,但房屋征收评估表里只算了92平方米,总共算下来,我才能拿到补偿款35万元多点。”3月23日,城关村三社村民杨亚军告诉记者,而对3月17日、18日的拆迁,“同意拆除签了合同的人的房屋,但大型机械不能进入,路就那么宽,大型机械进入会损毁我们还没签合同的人的住房,造成证据破坏,而且还会造成自来水、电、下水道等设施的破坏,我们毕竟还要住这里。”杨亚军说。
村民葛小雄在渭源一中对面开了家招待所,作为失地农民,招待所的收入是葛小雄一家4口的全部收入,“招待所有9间房,一年下来收入十二三万元是没问题的。”葛小雄说,他的两层楼房,240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仅有160余平方米被计算在补偿范围内,加上附属物,即使是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如果同意拆迁他仅能拿到106万元左右。
此外,葛小雄还对房屋评估的计量方式很是不满。
像葛小雄一样不满的还有村民周仰田,周仰田2014年新建的砖混二层楼,因为紧靠渭源一中,加之和两个儿子同住,除了家里自用的3间房,靠另外三间房屋出租一年能挣1万多元,这也是周仰田除了平时打零工之外家庭最大的收入。但这套房屋,在征收评估表里被计价为零元,因此宅基地面为85平方米的房屋整个评估下来,周仰田仅能拿到37673元,这让他很不满。
类似周仰田房屋被计价为零的住户并不多,但大多住户都对房屋征收评估有或多或少的怨言。
2015年7月,房屋征收评估表下发后,该社像周仰田一样未签订房屋征收合同的有88户,因对该区域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不满,其中的83户以房屋拆迁评估中明显与客观存在出入较大的漏评、错评,请求依法选定评估公司再次评估为由向定西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同年10月,定西市人民政府就该事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渭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予以维持。
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根据相关法规,行政诉讼案件异地审理的规定,这83户居民又以相同理由于2015年11月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渭源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目前,该案还未宣判。
政府回应:拆除房屋系合法行为,房屋评估有据可依
“3户被征收的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属于国有财产,我们因为项目建设组织拆除房屋活动的行为合法,不是非法拆迁。”就村民们的说法,3月24日,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房屋征收工作的副局长王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城关村三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早在2014年5月就被定西市住建局批复立项,同年5月,渭源县住建局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随后进行论证并公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该项目还于2015年2月被列入渭源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于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7月31日完成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但至今,因为村民们对房屋评估标准的不满,房屋征收工作搁浅至今。
“房屋征收评估公司是经过抽签方式选择的,渭源县公证处对此出具了公证书,而且甘肃华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是2015年甘肃省国有土地房屋评估机构名录里的。”王东说,村民们如对房屋征收评估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评。
3月25日,记者致电甘肃华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李自刚,据其介绍,城关村三社的房屋评估后,仅有三五户提出复评,主要是针对漏项之类的提出异议,而对房屋建筑不同结构的补偿标准,公司是根据相关法规依据当地市场行情得出的数据,就拿砖混结构每平方米补偿1980元来说,这个补偿标准在该公司经手的县城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中处于中间价位。
目前,该县商品房均价已有破3000之势,有些楼盘均价已达3300元/平方米。因房屋建筑结构不同,即使按补偿标准最高的砖混结构每平方米补偿1980元,村民们仍要支付过千元的差价,这也是村民们不满的原因之一。
“房屋征收评估表只是对村民房屋及附着物的一个估价,赔偿方式上,我们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其中产权置换又分为合法住房建筑面积置换和合法宅基地四界面积置换两种方式。”王东说,村民们合法住房的建筑面积置换中,像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置换比例是1∶1,宅基地置换是1∶0.8,安置房超出原置换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按2000元每平方米补差价,多层和高层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按2780元、2980元计算,而对征收户置换后多出的面积,是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表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城管释疑:违建部分不予补偿,但给予补助
就葛小雄、周仰田等村民质疑的房屋建筑面积计量问题,王东称,因存在违法建筑,所以在房屋评估表中有建筑面积,但没有评估金额的问题。就如何确定是违建,王东称,房屋征收评估表上的建筑面积补偿,都是依据渭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定的。
“棚户区改造消息发布后,出现了大面积的扩建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取得土地许可证和城市建设规划许可证两证的建筑,都属于违建,城关村三社129户中63户涉及违建。”3月24日,渭源县城管执法局局长李盛告诉记者,“严格意义上来说,一层违建二层肯定还是违建,是需要自建者限期拆除的,葛小雄是在我们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加盖的二层,而一般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后,不会再进行二次处罚。”对此,王东称:“我们依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规定的均按合法建筑对待。”
“房屋涉及违建的,对2013年1月1日之后合法宅基地内建成的,我们按照框架、砖混等房屋结构给予每平方米800元、6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助。”王东说,为了推进该区域房屋征收工作,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还给予每户2万元的现金奖励,同时提供4000元的搬迁费,对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每户每月支付800元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交付为止。
“接下来,我们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依法、依规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房屋拆除活动顺利进行。”而对村民们的不满,王东表示理解,但工作还得继续。
据了解,已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的41户村民中,多数选择了产权置换,并拿到了2万元现金奖励,房屋也在进行拆除,少数有房但不在县城居住的村民选择现金补偿方式,而选择行政诉讼的83户村民还在焦灼地等待法院的判决。
文/图 兰州晨报记者 赵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