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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拟出台办法管理网络订餐

2016-03-23 08:22:02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拟出台办法管理网络订餐

  已对10家在兰互联网食品经营及第三方平台进行集体约谈

  中国甘肃网3月2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金奉乾 记者 尚也)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3月22日下午,甘肃省食药监局组织市县(区)食药监部门举行2016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约谈会,“饿了么”“美团外卖”等5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参加约谈会。在约谈会上,“饿了么”兰州城市经理丁国宏做了表态发言。甘肃省食药监局表示,将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和信息公示,网络订餐经营者不得通过互联网配送自制冷食类等4类食品,对无证网络订餐单位将严肃查处。

  网络订餐存在无证经营等5大问题

  在约谈会上,省市食药监部门表示,目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部分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没有实体经营门店,未取得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证照许可,超范围开展网络订餐配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由于网购不是面对面的经销模式,消费者无法对食品进行现场鉴别,加之部分网络订餐经营者未建立台账,不具备运送、储存设施以及配送时间控制不达要求等问题突出,食品安全风险很大;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一些网络订餐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因素,在网上发布虚假介绍、广告宣传等诱导消费者;网络交易平台未严格履行必要审核,许多网络订餐单位只顾抢占市场,忽略了对加入平台的经营者、餐馆的证照审核;此外,网络食品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多因未索取消费凭证很难得到赔偿。

  初步拟定《兰州市网络订餐管理办法》

  据介绍,目前,兰州市已经掌握了百度、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在兰州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的信息,初步掌握美团部分网上订餐食品经营者名单,其中“饿了么”在兰共有512家入网经营者,目前已通知各县区食药监部门对网上订餐经营者的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对有明显犯罪行为的网络食品经营者一律严查重处。对10家在兰互联网食品经营及第三方平台进行集体约谈,签订《互联网食品经营安全承诺》,初步拟定了《兰州市网络订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此外,目前兰州市工商局已经成立网安大队,兰州市商务部门也建立起了电商平台,食药监部门将与上述单位定期通报网络监管情况。

  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

  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复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于3周内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并与本月底前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线上餐厅的全部信息。在约谈会上,“饿了么”代表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做了表态发言。食药监部门将集中组织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第三方平台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新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确保网络订餐安全;联合通信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商家,坚决取缔。

  网络订餐不得配送4类食品

  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网络订餐经营者不得通过互联网配送以下品种:自制冷食类食品,如凉拌菜、色拉、散装酱卤肉;生食类食品,如醉泥螺、醉虾、醉蟹等腌制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法律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销售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冰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网络餐饮经营者应当对食品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储运措施,或委托具备相应储运能力的机构进行储运。尤其是,网络订餐者应当将送餐人员的健康状况报食药监部门审查备案,送餐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网络订餐经营者要与我省目前正在实施的“明厨亮灶”工程实现对接。

  限期3周时间开展自查自纠

  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展开为期3周的自查自纠,必须对入网经营者的门店进行实地考察,审查证照,尤其是实体店面与平台展示需完全一致,问题商家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对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食药监部门将责令第三方平台停止提供网络平台服务。对于拒不执行食药监部门责令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的,将按照规定通知网络接入服务商,停止相关第三方平台的接入服务。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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