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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纪律面前无“借口”搭车收费行不通

2016-03-17 08:34:14 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9期)

  通讯员 王彬 李斌 贾彦忠

  “本以为在村里的项目中多收一点,既不影响老百姓的生活,也可用于日常村务开支,更好地方便村委办公,不料却受到了党纪处分……”日前,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八里湾乡张家坪村党支部书记张代元后悔地说。

  据了解,因搭车收费侵害群众利益,该村党支部书记张代元、副书记张正有、村主任张元定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并被公开通报曝光。

  2015年9月,省委巡视组在甘谷县进行巡视期间,八里湾乡村民实名举报该乡村干部在实施户户通卫星

  电视项目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超标准收费。省委巡视组将此问题线索移交给甘谷县纪委查处,最终该案得到查实。

  原来,在八里湾乡实施户户通卫星电视项目时,张家坪村村委会向200多户村民每户多收取了35元,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每户多收取了40元。张代元说:“当时我没有想挪用这些钱的念头,只是觉得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照顾好工人的吃住行等日常生活,所以就大着胆子跟村民多收了一些。多收的钱虽然在此次村项目中没有全部用完,但已所剩无几了。后来村内道路硬化时全部用完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本想“瞒天过海”,却不想还是被举报。

  “听说有些村也是这么搞的,只不过收多收少没个定数。”张正有说,“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过去了,可没想到还是受到查处。”

  2015年10月,甘谷县纪委分别给予张代元、张正有、张元定党内警告处分。“对于这个处分我没有怨言,我现在明白在纪律面前所有的理由都是借口,我感谢组织及时教育了我,在违法边缘挽救了我……”张元定说。

  【执纪者说】

  张代元、张正有、张元定3人身为村干部,关心村内项目实施,希望村委会更好运作,确是应该。但是不能有了项目就“借题发挥”,更不能以此为据向不知情的村民多收费用。纪律“红线”不容踩踏。村干部本应带头严格遵守纪律,然而,却在实施项目中搭车收费,受到党纪处分自然是咎由自取。这警示党员干部要有底线意识,别等到处分临头了才追悔莫及。

  (甘谷县纪委蒋守信点评)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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