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起,兰州市开始配租5119套公租房廉租房
中国甘肃网3月1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邱瑾玉)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公告,2016年度首批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今日开始配租,至本月31日结束。此次配租房源共5119套(具体房源请登录兰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查看),其中,公共租赁住房912套、原廉租住房4207套,房源分布涵盖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榆中县和兰州新区。记者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廉租房仍执行“由其户口所在街道、社区通过阳光评议进行配租”的方式,公租房则统一组织公开摇号。这是去年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后兰州市首次进行公开配租。
此次配租的廉租房项目包括城关区的店子街项目、五一新村项目、五泉南路项目,安宁区的蓝星花园项目,西固区的毛茨坪廉租住房项目,红古区的海石湾廉租住房项目、窑街煤电公司项目,榆中县廉租住房项目和兰州新区廉租房项目;公租房项目包括城关区的五一新村项目、兴隆滨河苑项目,安宁区的山坪子项目、中海凯旋门(二期)、众邦金水湾2号院、惠宝幸福佳苑(二期),红古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及榆中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据了解,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后,租金标准仍然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廉租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按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按市物价部门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此次配租的项目中,有4个项目是商品房中配套新建的公租房,目前兰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房产局已对这4个项目并轨执行后的具体租金标准正式批复。其中,位于安宁区的公租房项目租金相对较低,安宁区的众邦金水湾项目(2号院)、惠宝幸福佳苑项目(二期)、中海凯旋门项目(二期)公租房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7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1.4元;低收入符合条件家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2.8元;政府规定的特殊优抚保障对象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3.5元;位于城关区的兴隆滨河苑项目公租房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8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1.6元,低收入符合条件家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3.2元;政府规定的特殊优抚保障对象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4元。
配租对象
廉租住房房源向原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保障后,剩余的廉租住房房源和新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向新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包括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进行配租。
配租方式
原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由其户口所在街道、社区通过阳光评议进行配租;新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由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组织,通过摇号等方式进行配租。
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廉租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按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按市物价部门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