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走“回头路”
已释放出红利的“三明医改”,会不会走上“回头路”呢?
“年薪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道不再“回头”的制度约束。
药品和耗材的加成取消了,医院和医生再多开,也无利可赚。可还有个漏洞,那就是“小病大医”。
于是三明在2013年和2014年先后出台了“单病种付费制度”和“患者次均门诊/住院费标准制度”。举个例子:国家鼓励顺产生育,但如今更多的人爱选择剖腹产。像将乐县这样的二级公立医院,顺产价格为1200元、剖腹产是4500元,医院自然乐意患者选剖腹产。但在“单病种付费”规定下,三明将此统一核定为3600元,超出了,医院自付;结余了,医院自留。这样的单病种,三明一共选定了30个。“这个叫‘临床路径’,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三明市卫计委副主任于修芹说。
同理,“次均费用”,就是指当年医院门急诊病人和出院病人的平均费用,也被三明市医管中心规定了一个固定的费用标准。超出了,医院自付。
“可如果我们在治疗过程中发现变异和其他并发症,那无论是‘单病种付费’还是‘次均付费’,结果都可能大大超出所核定的付费标准。那我们是治还是不治?”三明市第一医院眼科主任郑红的担心,其实也代表了全市医务工作者的疑虑。而这也正是公立医院院长们最初质疑医改可行性的一个“能够摆在桌面上”的理由。
三明对此早有预料:允许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分别有20%和15%的变异率,真发生了,就退出“单病种付费”,该怎么治还怎么治。
“有这个比例就放心了。其实以往更多的患者还有这样一种心理:难得到医院做次手术,干脆就做次全面检查,看看还有哪些潜在的问题,顺道一起治了。在检查化验可以挣钱的时代,这也是‘小病大治’的一大原因。”郑红说。自从白内障手术被列为“单病种付费”后,手术量不减反增,“因为比以前便宜了1000多元,医改前一年最多做900例,2015年做了1136例。”
至于“次均标准”,廖冬平一开始觉得“根本不可能”。2011年,将乐县医院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实际额为7800元。2013年,三明给他们核定的标准为5000元。“要完成这个目标就只能在管理上下功夫,要由我们自己消化。”
有加强管理的压力,但同时也有自我消化的动力。如果有结余,结余部分的60%奖励给医院专项用于绩效工资发放。
2015年,将乐县医院城镇职工次均费用实际额为5142元。而这一年,三明市给他们核定的住院“次均标准”为5300元。为什么还提高了呢?这是三明医改确保“不回头”的又一既定之策:根据各县医院实际情况,“次均标准”每年一调整,一院一标准。
之前任职10年院长期间才攒下1800万元,医改后一年就结余3000多万元的廖冬平,又得到了市县两级政府卸下“医保亏损”的包袱后不断加大的财政投入,3年来累计投入2亿多元。如今将乐县医院添了不少先进的医疗设备“大件”,并新开设了ICU病房、肿瘤微创等。
据统计,三明市22家公立医院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次均费用由改革前2011年的6553元下降到2015年的5343元;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新农合农民)住院个人次均自付费用由改革前2011年的2194元下降到2015年的1757元。
医改后,一门三兄弟又“回归”本位:公立医院回归公益身份、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回归是回归,但不是回归到同一口锅里重吃“大锅饭”:医院靠普惠服务立身社会、医生靠医技能力体现价值、药品靠疗效性价站稳市场。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为这样的“回归”叫好,比如药商。
黄斌他们这个链条的上游,一些人选择了离开三明。“很简单,三明医改让他们没钱赚了。”还有一些人则选择了另外一种方式:断货。
“自医改后,我们医院有7个品规的药长期缺货。”三明市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周章彦告诉记者。不光三明市第一医院,泰宁县医院2014年前5个月连续3次采购药品中,有57种(次)缺货,其中10个品种连续3次缺货。
2014年8月,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调研组蹲点三明,实地调研三明医改。据调研组组长应亚珍分析:三明公立医院改革首先触动了医药流通领域的既得利益,动了一些企业、一些人的“奶酪”,他们不仅痛惜在三明地区的利益损失,更担心这一做法一旦推广到全国,必将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失。
医改这道难题,在三明实现了“破冰”,但利益博弈并未结束、深化改革仍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