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柔肩侠骨担正义
——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民勤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杨秀平
刘文基 朵俊庆
“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好法官。”这是民勤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杨秀平的座右铭。近10年的法官生涯,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诺言。今年1月,杨秀平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杨秀平1997年进入民勤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基层法庭、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10年起任民二庭副庭长,现任民勤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提起杨秀平的业务素质,同事们无一不竖起大拇指。2010年,杨秀平被安排到民二庭工作,她接手的第一件案子是一起特殊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纠纷发生在亲兄弟之间,哥哥是雇主,开一家洗车行,弟弟是雇员,在受雇洗车过程中不慎触电身亡,因为关系特殊,事发后,家庭内部私自作了处理,这家的其他兄弟答应负责照顾已故弟弟的妻儿。可是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受害人的妻子马某有6岁的女儿和2岁的儿子,由于孩子年幼,使她无力再从事其它工作,以前家庭经济来源基本靠丈夫打工所得,现在丈夫没了,马某向其他兄弟张口,起初还好,没过几个月,情形就不一样了,冷嘲热讽接踵而来。在遭受了几个月的冷言冷语之后,马某一纸诉状将雇主哥哥诉到了法院。杨秀平接到案子,经开庭后认为,哥弟之间雇佣关系明确,且已分家另过,哥哥的车行由其个人经营,该案应属正常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哥哥理应以雇主身份,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达十多万元。可是被告及其他兄弟、他们80多岁的老母亲对此不满了,他们不断到法院施加压力。杨秀平认为,法院就是主持正义的地方,法官的责任就是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果法院怕麻烦而置人民的合法权益于不顾,这个社会还在哪里讲公道。她依法判决被告对原告马某及其子女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不服上诉,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最终得到了赔偿。同时,杨秀平了解到马某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经多方联系,帮助办理了相关手续,使马某享受了低保政策。马某逢人便感激地说:“如果不是杨法官,我哪有今天!”
杨秀平担任法官以来所办的900多件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或再审,无一申诉、上访和缠诉;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女性特有耐心和细致,她不断在审判工作中总结经验,妥善审结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民事案件。
在未成年案件审理中,杨秀平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2012年9月,杨秀平被民勤县人民法院安排负责刑事庭工作,她接手的第一件案件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嫌抢劫犯罪的王某、叶某均刚满14周岁,为了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杨秀平采用“圆桌法庭”的形式进行审理,庭审在平和轻松的气氛中进行。在查明家庭生活困难、家长疏于管教、学校过早将其推向社会是二人成为“问题少年”的客观原因后,杨秀平组织控辩双方就是否适用非监禁刑进行了辩论,控辩双方最终对二被告人适用缓刑达成了共识。二被告人当庭表示,通过法庭审理,深受教育,对其行为给家庭、社会所造成的危害非常懊悔。根据二人的犯罪情节和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政策,法庭对二被告人宣告了缓刑。后杨秀平又多次协调联系,使二人重返学校就读,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近年来,被民勤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始终保持在1%以下。每年,杨秀平都和她的同事开展“送法进校”活动,为在校学生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讲座。她撰写的讲稿《把握人生航标,远离犯罪深渊》被编入民勤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课宣讲教材。
为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效,杨秀平还对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并大胆尝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使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缩减至10日内办结,平均办案期限为5天,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缓解了矛盾。
在杨秀平的法官生涯中,她坚持认真执行廉洁办案的各项规定,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没有超标准和规定报销过任何费用。她还要求全庭人员,分是非,明荣耻,廉洁自律,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办案,以廉洁促公正。在杨秀平的带领下,全庭人员都严格守纪,受到群众的好评。她负责的刑事庭近三年全院年终考核都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