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今年首批经适房下周登记配售
时间为2月22日至28日,五县区共推出14个项目、3774套住房
兰州市经济适用房。资料图片
中国甘肃网2月1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邱瑾玉)2016年兰州市首批14个项目、3774套经济适用住房将于2月22日至28日(共计7天)开始登记配售,持有准购证并有购房意向的申请家庭(人)在此期间可到指定地点看房、登记。
2月18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此次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分布在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榆中和平等五个区县,近郊四区的项目均有现房和期房,最晚的期房也计划于今年内达到入住条件。此次配售的经适房中,七里河区仍然占据了“半壁江山”,配售套数占到了总数量的72%以上,其中位于南滨河路深安大桥附近的天泰世纪嘉园、东立开泰园均是首次配售,房源数量均达到了千套以上。具体房源信息可登录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查看。
1购房意向登记
申请家庭(人)登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参加登记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准购证原件、复印件进行登记。
申请家庭(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多处登记的无效。城关区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仅限城关区户籍的申请家庭(人)登记配售;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面向近郊四区申请家庭(人)登记配售。
2公开摇号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公证部门根据配售房源、取得准购证时间和登记情况,组织公开摇号。登记家庭(人)数少于可配售房源数的,摇号顺序为选房顺序;登记家庭(人)数多于配售房源数的,按照1:1.2比例确定入围选房资格和选房顺序。超过1:1比例的入围申请家庭(人)为候补家庭(人);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参加下批次配售登记。摇号过程邀请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购房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在新闻媒体和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按序选房
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人)凭身份证、准购证和选房号牌参加现场选房。现场摘牌确定认购房屋,并在选房之日起10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认购协议书》,办理相关购房手续。现场未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可由候补选房申请家庭(人)递补。现场选房时间根据工作进度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内容为准。
4配售面积
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目前为预测绘面积,最终以房屋测绘机构实测绘界定面积为准。
5配售价格
七里河区富润家园、市建投公司和平镇项目及金河嘉园项目已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价格外,其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暂未确定,均为建设单位预估价格。配售时每套先收取15万-20万元首付款,最终销售基准价格由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准购证核准面积内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过准购证核准的面积,按照配售时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购买,产生的收益价款,统一上缴市财政,列入政府住房保障资金。记者注意到,此次配售的14个项目中,建设单位预估价相对高的仍是城关区,榆中和平镇的房价相对最低。
6房屋权属及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配售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配售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交易时,须按照配售时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购房人也可在补缴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差后取得完全产权。
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购房按揭外,不得进行抵押。
7咨询地点及电话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窗口(兰州市城关区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5楼)电话:4818034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处(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兰州房地产大厦1424室)电话:4607333-8253 4607685
兰州市城关区房管局电话:8519965
兰州市七里河区住建局电话:2340957
兰州市西固区房管局电话:7360462
兰州市安宁区房改办电话:7679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