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定期披露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信息
中国甘肃网2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方言)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按照不同企业类别和不同岗位特点,实行企业领导人员的分类管理。同时,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并定期披露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按照不同企业类别和不同岗位特点,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分类选拔、分类考评、分类培养和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可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自2016年起,全面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此外,我省还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探索完善任期激励、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机制。
按照《实施意见》,我省对企业领导人员部分任期激励实行延期支付,规避追求短期利益风险。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承担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员工持股改革制度体系。同时,通过公司章程、协议以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明确员工持股的动态调整、转让价格和退出机制。到2020年,我省将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