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告全市燃气用户安全用气书
全市广大燃气用户:
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和您的家人长期以来对我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给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天然气还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给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在此温馨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经常检查燃气灶具胶管两端连接是否牢固,避免胶管松动、脱落造成燃气泄漏。
2、燃气专用橡胶管应每两年更换一次,长度不应超过2米,不可穿墙越室;要定期检查,发现胶管老化龟裂应及时更换;胶管连接处应使用喉码锁紧;鼓励使用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及安全切断阀等装置,以保证用户用气安全。
3、使用燃气时要注意通风,节假日外出或长时间不使用燃气要关闭阀门。
4、发现漏气现象,要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开灯、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到户外拨打蓝焰服务热线96777报警。
5、根据《兰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用户不能自行改动燃气设施,违反规定者将予以处罚或停止供气,若因装修需改动,应向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提出申请。
6、燃气企业依法实施入户安全检查,用户应配合及时检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7、在用气完毕后,应先关闭灶前阀,再关闭灶具开关。
8、燃气用户要及时更换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选用带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衷心希望您认真遵守安全用气事项,享受绿色燃气给您带来的方便与快捷。最后预祝您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兰州市城市公用行业管理办公室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