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兰州中院开听证会邀政协委员等全程监督
中国甘肃网2月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 实习生 张爱菲) 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居民夏某从2011年12月开始走上2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之路,申请三级法院司法刑事国家赔偿684.4999万元。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在经历了一审、二审终审、省法院驳回再审后,由于原告夏某不服判决,2016年1月1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光林、民三庭副庭长徐二虎接访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及新闻媒体全程公开参加监督。
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公开接访人员及信访人夏某落座,听证会正式开始。郝光林对信访人夏某信访诉求进行归纳:反映法院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是否有相应证据证明;反映案件裁判不公的问题——是否已经经过申诉及申请检察院抗诉的程序;提出国家赔偿的问题——是否符合国家赔偿范围。核查信访材料的来源,通过“百度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数量、内容等;信访人申请国家赔偿,对信访人进行法律释明。
郝光林在听证会上向夏某释明了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刑事赔偿与行政赔偿两个部分。刑事赔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申请人提出刑事赔偿时,应当提交哪些主要证据;夏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关键的法律问题——关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及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听证会上,参加听证的政协委员翻阅了夏某与刘某签订的《租房协议》,就相关法律问题,让接访法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