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协委员张子艳为我市物业管理“开药方”
张子艳近照。
中国甘肃网1月28日讯 据庆阳网报道 (记者 李馨怡) “随着城区住宅小区的日益增多,物业和业主的纠纷不断。不少小区业主‘吐槽’:停车乱、卫生差、绿化变‘菜园’、治安事件多发……而物业也常常叫苦:业主不交物业费、不配合管理……”1月26日,市政协委员张子艳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想要“解民忧”达到收费和服务对等,则要从规范物业市场出台管理办法上下工夫。
近年来,物业公司如雨后春笋一样迅速发展起来,成为城区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服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底,庆阳市物业公司已达到114家,物业托管的项目达到176个。为了了解城区所有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张子艳用了一年的时间,通过划片区,随机实地走访城区各居民小区,调查群众和物业现状,记录不同小区存在的问题。“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行业,缺乏成熟的管理模式,整个行业处于混乱状态,不同小区物业管理费高低不等,地面停车收费价格的不统一,服务水平差异大。业主吐槽最多的‘服务缺失’问题,多由物业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多头管理,导致责任分散造成的。”张子艳说。
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层出不穷,有不交费的“难缠户”,也有不管理只收费的“霸王物业”。同时,城区大部分物业管理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针对物业问题,张子艳多方搜集资料,并提出《关于加强物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的提案》,对物业和业主进行双向“约束”。张子艳说:“物业管理的问题想要得到解决,必须同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能约束物业和业主的相关办法。”
张子艳建议,我市可参照《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相关要求和我市的客观现实对物业管理费以及停车费的收取进行规范,使全市的物业收费趋于合理化、规范化。主管部门可通过鼓励物业公司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的方法,促进物业服务收费在政府指导下形成市场竞争,从而竭诚服务。同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对物业管理的各项指标和服务水平进行全面认真的考核,对未达到服务标准的予以降低等级和收费标准,督促其认真履行服务合同,提升服务水平。
针对一些小区只享受服务,不愿交费的“难缠户”,主管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对这些“难缠户”以缴纳相应的滞纳金作为惩罚,保障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权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