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陇周刊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甘肃经济
投稿

【记者关注】2015年兰州市消费投诉热点透析

2016-01-28 07:58:45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凌艺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记者关注】2015年兰州市消费投诉热点透析

  (资料图片)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已一年多。新《消法》落地后,在涉及退货、合同纠纷解决、消费者维权举证等领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维权后盾。

  2015年,兰州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17件,挽回经济损失209.08万元。梳理这些典型投诉案件,不难发现,随着新《消法》的普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正在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记者 朱宇鲲

  消费者更加注重诚信服务

  兰州市民李先生于2015年3月14日,在花鱼市场某水族商行购买了一个型号FF-4012F系列的鱼缸,然而仅使用一个多月鱼缸就破裂。他家的木地板被泡坏,鱼全部死亡。

  李先生投诉到辖区工商部门调解无果,又投诉至质监部门。经协调商家答应赔偿7000元,但商家要求消费者自行把破损的鱼缸送回商家,李先生未允。后经兰州市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协调,最终商家应允赔偿消费者7000元,旧鱼缸由商家自行拉回。

  同样,因商家的诚信问题,让段女士烦恼不已。段女士在城关区广场南口某母婴会所为孩子拍百日照。当时订购了该店系列套餐,分别有百日照、制作胎毛笔和手脚印的服务。然而在接下来的时间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按规定时间履行承诺。段女士虽多次催促,商家就是不予理会。这样,段女士进行投诉,要求商家给予补偿。

  兰州市城关区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经现场调解,商家最终以制作胎毛笔和手脚印费用的双倍金额1628元予以赔偿。

  按照新《消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应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对此,兰州市消协提示,商家在销售或提供服务时,应树立诚实、守信理念,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合同纠纷成投诉热点

  2015年兰州市消协共接到146件关于合同问题的投诉,占全部投诉的7.24%,位居第四位。

  消费者莉莉(化名)通过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交付了2万元定金,并签订《XXX兰州新城购房》及《委托装修合同》。但莉莉在2014年1月与该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却被告知莉莉是外地人不能在兰州购房,需办理1年的社保,这与之前商家承诺的兰州市不限购条件不符。后来,莉莉认购的房屋在2014年10月被卖于他人,但商家拖延不予退还定金。

  2015年2月6日,莉莉进行了投诉,要求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定金2万元。

  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经调查了解。根据《合同法》第二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此案由于最初买卖双方并未签订正式《房屋买卖成交合同》,所以申诉方交付的2万元定金,在要约未达成的前提下被申诉方可以在收取适当的佣金后,将剩余定金退还给申诉方。最终经执法人员依法调解,商家退还莉莉房屋定金1.7万元。

  2015年4月27日,秦先生投诉称,他通过某开发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交付首付款194230元,后因尾款未能及时交付,无法完成交易。秦先生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商家不允。

  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这家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发现,双方签订了《团购商品房认购协议》,后因消费者尾款未能及时交清,开发商又将该房转卖于他人。经多次调解,这家开发公司于2015年5月退还秦先生的房屋首付款。

  消协工作人员提示,一些商家为达到售房目的,忽视自己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益,对消费者购房造成严重不便,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开发公司应不断加强管理,在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前提下开展销售活动。

  汽车质量和服务投诉增多

  2015年5月,消费者张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价值52.8万元的奔驰E级轿车,在使用了6个月后,就陆续出现问题,先是DVD的总成出现故障。时隔不久,车门上的指示灯无法亮起。同时,车辆的尾气排气口不断有黑烟冒出。她向商家反映后,于8月将车辆送至4S店进行维修。

  后因维修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张女士要求商家换货或退货。

  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执法人员与商家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置换车辆的方式解决了这起纠纷。

  2015年,关于汽车消费领域的投诉上升明显。主要是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仪表盘等主要部件问题多,有些修理人员没有资质,维修技术差。还有些4S店虚构故障,诱使消费者更换零配件,甚至使用劣质假冒零配件,给车主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与维修汽车时必须提高防范意识,签订购车合同要细心,要认真核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销售商附属要求或条款存在异议的,必须及时提出。如果存在强制搭售或其他“霸王”条款,以及价格违法等行为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

  进一步推动新《消法》的普及实施

  从2015年兰州市消协受理投诉的情况分析,家用电器类商品的投诉高居榜首,共受理271件,占投诉比例的13.4%。由于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购买量较大,所以有关商品质量和服务的投诉量也较大。

  在商品和服务大类中服装鞋帽类商品的投诉量位居第二,2015年共受理206件,占投诉比例的10.2%。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是质量问题、以次充好、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同时由于检测鉴定成本高,出现纠纷后,检测的时间和费用成本也成为消费者不愿面对的难题。

  “预付卡消费投诉解决难。”兰州消协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几年预付式消费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青睐,尤其是美容、美发和健身等方面较为突出。由于一些经营者缺少责任及诚信意识,加之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给消费者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仅2015年上半年,就有91件预付式消费投诉,所涉商家都已关门停业,经营者失踪。

  对此,兰州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宣传贯彻新《消法》,增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提高调处能力、维权效能,探索消费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确保消费者权益工作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赵凌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