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程,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强化对法律法规实施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积极开展工作调研,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代表工作,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