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挂职干部思与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农民融资渠道
张德礼
近年来,泾川县结合开展果树确权颁证,充分利用50万亩果园这一“有效资产”,全面推行果树经济林抵押贷款,为全县果品产业发展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为金融机构支持精准扶贫搭建了新的平台。
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泾川县积极借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按照《泾川县果树经济林确权颁证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对农户个人、承包大户、集体经济组织在承包土地上栽植的3年生以上果树经济林,逐地块进行丈量、登记、评估,按户颁发了林权证,使农民的“果树资源”变成了“果树资本”,赋予其流转、抵押、担保、交易等多项权能,有效破解了一些群众由于没有合法有效抵押物而导致的“贷款难”问题。目前,全县共完成果树经济林确权颁证面积29.7万亩,初步形成了“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果产业产权制度。在此基础上,全县全面推行果树经济林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已发放果树经济林抵押贷款8700万元,受益农户达到4.5万户。
但目前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体系尚不健全。由于果树经济林抵押贷款在全省尚未全面推开,金融行业内部还未出台统一政策和操作流程,在一些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存在口径不统一、随意性大等问题。二是办理程序比较繁杂。办理果树经济林抵押贷款,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对提交抵押的林木进行评估,由于抵押物涉及农户多、布局分散,开展评估难度较大、收费较高,致使贷款业务办理周期较长。三是后续监管难度较大。由于果树经济林抵押贷款主要发放对象为农户个人,借款人数量多、居住散、流动性强,给金融机构监管带来较大难度,导致个别借款人将信贷资金用于修建住房、给孩子结婚等非生产用途,存在一定信贷风险。四是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从目前工作情况看,全县8700万元果树经济林抵押贷款,共贷给4.5万个农户,户均不到2000元,尽管扶持了一些产业大户,但总体还是比较分散,信贷资金的规模带动效应还不够明显。
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适时出台贷款贴息、税费减免、担保资金注入、担保机构创设及贷款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金融机构要按照新的金融产品要求,制定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中介机构要适当减免林权评估、抵押登记、贷款担保、流转变现等环节的费用,有效降低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参与主体的成本负担和风险水平,调动和激发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林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
建议各金融机构在简化林权抵押贷款程序的同时,按照“扶大扶强”的思路,大力推广“企业+林户”、“林业合作组织+林户”、“企业+林业合作组织+林户”等联保贷款模式,促进规模投放、集中使用,避免“撒胡椒面”,进一步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根据果品产业生产经营特点和抵押林权资源情况,适当地延长贷款期限,约定分期比例偿还、一次性还本付息等灵活多样的贷款偿还方式,进一步减轻果农的还贷压力。
建议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乡(镇)、村级融资服务协管员制度和流动服务网点,合理扩大信贷管理权限,不断优化贷款审批程序,支持“一站式”服务,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林农及林业经济组织间的沟通交流长效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信贷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普通农户、产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不同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工作的信贷支持力度。
(作者系农行甘肃省分行农户金融部个人业务部经理,挂职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