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风正气新羚城
——合作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实
记者 赵梅
以文化长廊营造廉政氛围、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创新纪委监督模式、强化监督作用的发挥……2015年以来,合作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纪委全会精神,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主业主责,立足“三转”,优化机构配置,集中整合资源,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公生明、廉生威”,“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勤者不贫、廉者不腐”……这是甘南州合作市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主题鲜明、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廉政文化氛围,打造以“正气合作”为主题的廉政文化长廊的内容之一。
2015年年初,合作市廉政文化长廊建设终于落成,33块大小不一的廉政文化展牌醒目的突显在乳品厂和盘旋路人行道旁的墙体上,总面积达396平方米,廉政文化长廊成为了合作市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2015年,合作市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纪检监察工作,出台了《关于建设“正气合作”深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6个,制定了《中共合作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20项,形成了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责任链条。合作市委各常委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开展约谈,扎实上好廉政党课,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制度,组织750名干部参加了廉政知识考试和答题活动。同时,强化廉政宣传警示教育,广泛开展了“正气合作、反腐倡廉”主题演讲、“笔墨话清风”书画比赛和文艺汇演,制作了“正气合作”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灯箱、廉政口袋卡,设置了廉政警示格言宣传牌,开通了“正气合作”微信公众平台。
创新纪委监督模式
合作市委制定了《合作市市直部门和乡(街道)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暂行管理办法》,对派驻机构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直接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实行对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统一管理、统一办公、统一考核、定向督查、随机抽查、轮回巡查、分组办案的管理模式,并将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供给关系等划归市纪委。在市纪委监察局设置五个纪检监察组,组长由市纪委室主任和监察局副局长担任,明确分工及职责,负责对应包抓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各纪检监察组的分组参照市委、市政府县级领导分管部门(单位)归口分组,并根据县级领导分管工作变动情况适时做出调整。明确规定派驻单位纪检组长要参加派驻单位的党委(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会议,参与“三重一大”事项。
乡、街道则实行划分片区、统一督查、交叉办案的管理模式,解决了乡、街道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
强化监督作用发挥
为了强化监督作用,合作市纪委制定《合作市市直部门和乡(街道)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暂行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细化了两个联合办案区、五个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和工作任务。
每月由片区负责人、各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督查片区、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州委《实施细则》精神及“四风”问题,并将巡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上报市纪委;每季度督查各片区、各部门(单位)及下属站、所“三公”经费开支、重大项目资金列支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备查。同时要求每年开展一次民生、纪律、作风、项目建设等有关领域的专项巡查,通过召开会议、民主测评、走访座谈等形式,征求意见、受理信访、收集办案线索,及时提醒、约谈相关责任人,保证巡查监督常态化。
通过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大力推进“三转”工作,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提高了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依纪依法办案工作水平,各纪检监察组定期巡查职能初见成效。2015年,合作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各类渠道案件线索37件(次),比上年同期上升了48%。初步核实26件,其中来信来访24件、其他渠道案件线索4件、双审中移交4件,下级纪委查办5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1件,向司法机关移送1件,结案12件。处分党员干部1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7人(2人受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