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法官深入化解矛盾 实现“案结事了”
原标题:城关区法院——
法官深入化解矛盾 实现“案结事了”
从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到主动履行、达成和解,原告刘某与被告兰州市某城市管理局、兰州市某数字化中心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近日通过城关区法院白银路法庭法官的反复多次调解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1年9月22日,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原告刘某存在违法张贴出租房屋小广告的行为,工作人员遂对小广告进行了拍照并将照片上报给了被告兰州市某数字化中心。兰州市某数字化中心经核实后,于当日将刘某电话号码加入了“电话干扰系统”。该系统每间隔30秒会自动循环拨打所列入的电话号码,刘某接听后,便会有语音提示告知其张贴广告违反法律法规,请至某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并播报执法队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刘某在接听到上述语音提示后便联系执法队要求对其电话号码给予解锁处理,但执法队告知刘某需先接受行政处罚。刘某认为这种采用“电话干扰系统”昼夜不停拨打电话影响了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是对其隐私权的侵犯,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解除对自己手机号码的通讯干扰并向原告赔偿损失。被告兰州市某数字化中心则主张其将原告的手机号码加入电话追呼系统系行使公权力赋予的发现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问题的职能。
被告兰州市某数字化中心将原告刘某手机号码加入电话追呼系统行为是否合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此案并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应当驳回原告刘某的起诉。但考虑到此案不能简单地“一驳了之”,而应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审理该案的法官多次了解当事人诉求,倾听当事人意见,并向原告释明张贴小广告对城市市容市貌的影响,告诉原告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个人共同助力,城管部门积极整治乱贴小广告的行为,既是维护城市形象,也是为民办实事,应给予理解。同时也告知被告维护美好市容市貌需要执法部门与时俱进、善加作为、依法而行。通过法官细致耐心的疏导工作,原、被告双方的互相理解,最终原告主动向被告缴纳了罚款,被告也主动将原告的手机号码从“电话干扰系统”中撤出。
一审案件的办理如果仅止于一纸文书,就可能衍生出二审、再审、执行等若干个案件,甚至引发长期信访,这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可能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城关法院白银路法庭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努力做到法理、事理、情理的有效融合,不断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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