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一男子非法营运还酒驾 现场被查获重罚
中国甘肃网2月21日讯 (本网记者 刘姗)酒驾醉驾历来是交警部门严查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而非法营运也因乘客安全无法得到保证被交通执法部门列为重点打击行为之一。连日来,兰州市交警支队龚家湾交警大队联合交通执法部门开展非法营运及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非法营运车辆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净化道路交通及客运环境,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日前,联合行动组就查获了一起非法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也因此被严惩。
联合小组在汽车南站设置检查点,对来往车辆进行常规检查,在对一辆白色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身上散发出酒味,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执勤执法人员当场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人是定西市临洮县人,于前一日晚饭时喝了约三两左右的白酒,第二天起床后自感酒已醒,便驾车从临洮县揽了6位乘客,以每人40元的价格前往兰州。
“我也知道自己的脾胃不好,对酒精的分解能力不强,但没想到隔了一夜还没有过。”李某如是说。
办案民警针对其酒驾且非法营运的违法事实,结合一些相关的典型案例,详细剖析了其行为的危害性和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李某也表示,自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配合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机动车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其涉嫌非法营运的行为已移交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酒驾因易产生视觉障碍、运动反射神经迟钝、触觉能力降低、易疲劳等情况,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非法营运车辆,因为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其车辆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另外,其驾驶员未经过从业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条件,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想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
在此,龚家湾交警大队温馨提示:非法营运危害大,劝君莫坐违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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