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首例涉地铁案件成功调解 诉讼标的高达4.8亿余元
本网记者 宋芳科
1月21日下午,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功调解原告(反诉被告)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兰州某商业管理中心、第三人甘肃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各方当事人对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工作给予了一致好评,被告还向法院赠送了写有“诉调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秉公执法保障民生发展”的锦旗。
该案是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兰州市地铁民商事案件,也是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自建院以来受理的最大标的额案件,诉讼标的额高达人民币4.8亿余元。本案原告以对地铁站附属设施施工,被告欠付工程款为由向法院起诉。被告以原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违约为由向法院提出反诉。原被告双方因纠纷一直未解决导致施工项目停工一年多,遂诉至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该案诉讼标的额巨大,案情复杂,证据繁多,因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导致涉案地上、地下工程施工停止,降水作业会引起地下结构发生变化,若长期持续这种状态将会影响到地铁安全。此案由副院长谢宾担任审判长,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范赣鑫主审此案,民庭法官康倩珺参加合议。开庭前,审判长谢宾带领合议庭成员认真阅读案件卷宗材料,深入研究案情,组织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确定案件争议焦点及无争议证据。在进行两次开庭审理后,合议庭成员认为如直接做出判决会使诉讼时间长、当事人诉讼成本高,甚至会影响到地铁安全。在向当事人释明说理后,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主审法官多次与各方当事人座谈沟通,电话协商,经过几十轮的谈判,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在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后,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磊与民事审判庭全体成员、各方当事人进行座谈。在座谈中杨磊表示,该案是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兰州市地铁民商事案件,也是自建院以来诉讼标的额最大的一起案件,党组对该案高度重视。地铁工程是兰州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是甘肃省的形象工程。相信该案的成功调解,对双方当事人今后进一步深远合作会起到良好的作用。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在今后也会对涉及兰州市地铁纠纷的案件,其他管辖案件竭尽全力办好,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表示,感谢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对该企业给予的法律服务保障,该案涉及地铁工程的地上、地下建设,涉案标的额大,该工程是兰州市地标性工程,影响力比较大,市政府也很关注。涉案工程因涉及诉讼已经停工,为促成调解法院付出了很多心血。调解成功是涉案项目工程能够正常施工、开展后续工作的良好开端,为地铁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表示,该项目是兰州市重点项目,也是民生工程,停工一年多,继续降水作业将会导致地下结构发生变化,影响到地铁安全。为解决民生问题、地铁安全问题,法院积极努力地主持调解工作,最终达成调解意愿,为法院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本案的顺利调解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为重点民生工程保驾护航,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做好司法服务,努力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个细节中,多措并举,保民生,促稳定,积极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