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书 严查借疫情防控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
原标题: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书
严查借疫情防控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
中国甘肃网10月2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姚智)10月21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
《告诫书》明确,各相关经营者如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组织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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