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模式 常态化扫黑除恶 兰州市切实推动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原标题:创新工作模式 常态化扫黑除恶
我市切实推动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2021年以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创新工作模式,通过“四个精准”措施,有效增强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防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发生工作“滑坡”现象,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助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开展。9月1日,兰州市各媒体组成采访团,就“四个精准”措施,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自然资源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
当天上午,记者走进甘肃华尊丽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七里河区机电维修中心项目现场。据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科科长庆迎军介绍,该项目2010年开始建设,2015年基本建成,2016年申请规划验收,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业主私自改造房屋内部构造。由于存在违法建设,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今年7月,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多次实地了解情况,逐一为业主“普法”,拆除违法建设。庆迎军说,截至目前,只有个别业主还未拆除违法建筑,对于已经拆除违法搭建的业主,将先行办理不动产房产证,尽快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现在知道,私自对室内进行违法建设会带来安全隐患,是违法的。我们积极配合拆除,我们都盼着房产证能快点办下来,今年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科的同志们来了几次,我们心里有了希望。”业主们期盼地说。
随后,记者来到永登县上川镇黄茨滩村。庆迎军介绍了辛创业破坏耕地案件查处及生态环境恢复的情况。
据介绍,辛创业是永登县上川镇黄茨滩村三社村民。2018年4月7日,未经批准,擅自在上川镇黄茨滩村三社境内破坏耕地非法采掘建筑用砂石。根据执法人员现场勘查丈量,辛创业实际毁坏耕地面积6.3亩。
2018年4月11日,原永登县国土资源局对违法当事人辛创业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原种植条件;对破坏耕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由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自行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11月18日依法申请永登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11月19日,永登县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9年7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永登县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辛创业作出刑事判决。缴纳破坏矿石资源价值10.46万元,并处罚金2万元。
庆迎军说,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行动和清理行业乱象中,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执法大队联合当地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及县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多部门联合执法,针对乱采乱挖,非法采砂,从快从严从重打击行业乱象,对非法采砂等违法现象起到巨大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已拆除非法洗沙场13家,完成土地恢复约80多亩。
据了解,2021年初,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为深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整治行业乱象重点问题,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印发了《兰州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行业乱象重点问题深化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象重点问题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做到精准分类指导,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
随着该局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清零”,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创新以该局扫黑办为平台,局矿产土地等业务科室和局执法单位为抓手的“1+2”整治模式。即:自然资源一线执法人员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局扫黑办协调组织分解任务,业务科室提出解决问题措施,自然资源执法单位综合执法,局扫黑办全流程、全方位督导检查,业务科室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从而形成一个闭环。做到精准搭建平台,确保问题发现在一线、督导在一线,解决在一线。
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探索“联席、联合、联办”的三联工作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保持信息畅通,对收到的“三书一函”及时优质办结;配合相关单位,精准“打财断血”;对涉及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司法机关,做到精准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提升打击质效。
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涉伞线索的排查力度,对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案件线索挂牌督办制度,严格进行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推动不力、监管不严、整治查处不到位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做到精准督导检查,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切实推动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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